职员不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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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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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职员不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职员不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如果是职员不签署合同,那么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职员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依法签署劳动合同,任意一方不签署的,对方都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

2、如果是单位不签署,职员在选择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可以同时向对方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入职之后,最迟一个月是需要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且劳动合同是法律规范强制要求签署的。任何一方不签署,对方都可以提出辞职的请求。若辞职请求是职员提出的,且提出此请求的时候职员已经入职半年,那么在职员离职的时候,单位可能需要向职员一共支付11个月的工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职员不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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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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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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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资结算周期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的工资、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缴五险一金。但是,劳务派遣关系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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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罚则,并且提前告知员工,是合理的;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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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知道,服刑人员虽然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是仍然享有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是可以离婚的。那么,服刑人员如何离婚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去诉讼离婚。由于我国法律赋予服刑人员与普通公民同等的民事权利,因此与服刑人员离婚跟普通公民的离婚没有本质的区别。
一、与服刑人员协议离婚
一方与服刑人员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但是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服刑人员一般需要向申请离监办理并由管教干警陪同或者由协调婚姻登记机关到办理离婚登记。
二、与服刑人员诉讼离婚
由于夫妻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与服刑人员离婚的诉讼请求通常都能得到的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特别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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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与权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人会议的成员与权利问题解答如下,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需注意的是,凡是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权参加对其债权的核查、确认活动,并可依法提出异议。对于第一次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便只有债权得到确认者才有权参加并行使表决权。债权被否认而又未提起债权确认诉讼者,不得再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者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根据新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这是与旧破产法不同之处。旧破产法完全不承认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的表决权,这是不妥的,所以新法作了修正。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或者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为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立法规定,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但通常认为,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因为新旧破产法均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决议的标准之一是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如职工债权人代表在债权人会议上按照其所代表的职工人数表决,因其代表人数众多,可能构成对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实质否决权,影响破产程序顺利进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此外,从利益相关的角度分析,除职工债权不能从破产财产中全额优先受偿,或债权人会议决议影响其清偿利益(如表决通过重整计划)的情况下,职工债权人应有表决权外,在其他情况下,因职工债权人处于最优先的清偿地位,破产程序的进行与分配不影响其实际利益,故不应享有表决权,以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对等。
为保证债权人会议的顺利进行,我国立法规定,债权人会议设一人,由人民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通常是在破产程序中无优先权的债权人。债权人会议依法行使职权,负责债权人会议的召集、主持等工作。
在债权人会议上除有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之外,还有其他列席人员。债权人会议的列席人员是指不属于会议正式成员,无表决权,为协助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因履行法定义务或职务义务而参加会议的人员。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经人民决定,债务人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也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管理人作为负有财产管理职责的人也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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