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离婚官司前要准备什么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查询银行账户,法院一般不会收取费用,但目前,我们也发现上海个别法院开始收取相关查询费用,但费用不高,几十元而已。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号,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对于股票,当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过于担心,律师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对另一方当事人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
离婚诉讼在本人不能解决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利用请律师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本人按规定支付一笔律师费,这笔费用会结合案件的大小来进行确定,因此,在委托之前双方一定要协商好,并签订委托的协议,这样律师才会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代理。
二、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一定可以起诉离婚吗?
1、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一定可以起诉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不管是在南京,还是在其他地区,若是想要委托律师;来处理离婚诉讼案件,通常需要在律师介入处理纠纷案件之前,或者是介入处理纠纷案件之后,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至于具体需要支付的金额,可以通过查看律师委托协议确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打离婚官司前要准备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