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向法官申请强制执行吗?
1、一般不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只需要将此类申请书提交给法院的工作人员即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提是受让人和转让人获得胜诉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受让人和转让人才能依法申请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债务,为一个自然人或公司、财团、组织、政府等机构法人亏欠其他个体的东西,是金钱,是别的有价物。
二、被申请强制执行怎么解冻账户?
1、被申请强制执行后若是想要解冻自己的账户,可以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是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
法院冻结银行卡之后的解冻方式为: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
2、一般民事诉讼或涉案违法犯罪时,只要原告提出冻结申请,由法院裁定后,即可对被告银行账户实施冻结。
或者对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查封。一般情况下有以下种解冻方式:
(1)判决之前,原被告经协商一致,原告提出解除申请,经法院裁定可以解除冻结。
(2)被告完全履行了偿还债务的,法院会及时解除冻结。
(3)原告在庭审中败诉的,法院依法解除对被告财产的冻结。
(4)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
(5)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依法冻结其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要先履行判决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后才能申请法院解除冻结。
三、法院不予强制执行怎么办?
1、法院不予强制执行,可以询问不予受理的原因。
(1)只有是满足了既定的条件之后,法院才会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并且采取适宜的强制措施。
(2)法院强制执行不了的情况包括被执行人的确无资产可以执行、当事人申请延期执行、被执行人转移资产逃避执行等。有这样情况发生,法院会中止执行,并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3) 法院执行中,执行申请人有义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法院也有职责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并且法院还可以视情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强制执行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交,但不需要向法官提出。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收到执行申请后,需要依法判断申请人是否满足了执行的条件。若是对需要向法官申请强制执行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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