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照一般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原则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处理,在分割时按照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财产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分割。关于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

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照一般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1)原则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处理,在分割时按照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财产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分割。

(2)保护重婚中合法婚姻的一方利益。

(3)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里需要注意对于婚姻无效或者撤销的,另一方必须是没有过错才可以请求赔偿,如果明知对方已经有配偶仍与之结婚,那么双方都有过错,不能请求赔偿。

二、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婚姻无效主要有以下五个法律后果:

1、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当事人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5、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宣告婚姻无效后,子女由谁抚养

婚姻无效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受父母婚姻无效的影响,有关子女的抚养归属、抚养费的负担、探望权等问题,应与婚生子女同等对待,按《民法典》有关离婚子女抚养的规定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涉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不能达成调解的,可以参照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结合双方的综合条件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

根据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

1、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一方共同生活;

2、两岁多的小儿童,如果母亲是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随母亲一方共同生活的可能性大的情形:

①有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与儿童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显然是不利的;

③没有其他的孩子,但是父亲身边有其他子女的;

④儿童的生活,儿童的生长优势,和父亲患有持续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状况,而不是与他们的孩子。

⑤儿童的父亲和母亲养育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需要他们的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们单独与女方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符和祖父母的要求,有能力帮助母亲照顾孙子;

3、对八岁以上的孩子,他们自由选择与母亲一起生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三种。而一旦认定婚姻无效,那么男女双方之间是不具有夫妻关系的。但毕竟共同生活了这么长时间,肯定就有一些财产需要分割。究竟,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若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点击下文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1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
一键咨询
  • 131****0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5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6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0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分割财产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分割财产
[律师回复]
一、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3、适用婚姻法《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应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婚姻无效或者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都按照一般共同财产处理,但是审理这类案件的具体处理原则却各不相同。要是你在生活中遭遇了这样的问题,保险期间还是委托专业律师来帮助你解决,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财产认定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 1)重婚; (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财产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 1)重婚; (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的财产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 1)重婚; (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5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婚姻无效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1.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但对于无效婚姻,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即近亲结婚,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婚姻无效财产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无效婚姻财产怎么分割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解决婚姻无效财产问题,如何解决婚姻无效财产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姻无效的财产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姻无效财产分割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效婚姻怎么分配财产?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照一般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原则上,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处理,在分割时按照照顾妇女、儿童利益,财产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进行分割。关于无效婚姻怎么分配财产的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姻无效财产怎么处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4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姻无效,财产分配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在宣告婚姻无效后,应就双方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
首先会主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生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依法作出判决。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被确认无效的,同居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前一方自愿赠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和经营权,一方未经他方同意擅自处分,另一方提出异议的,该处分行为无效。双方应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应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居期间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清偿责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重婚的,对重婚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可以比照离婚的方式处理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对子女抚养问题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也可以在以后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另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无效婚姻的财产怎么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