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申请失效后怎么办
2、如果虽超过执行申请时效,但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那么法院仍可以依法执行。
3、若被执行人对执行时效提出异议,那么法院应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
(1)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3)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1)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
(2)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的费用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强制执行申请失效后怎么办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一般执行的期限已过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是否会受理就需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确定,这对于本人来说是很容易让自己的利益受损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