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正当理由工程欠债不还怎么办?
合同中约定了解决方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向法院起诉: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欠债不还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欠债不还向法院起诉受理费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四、欠债不还可申请法院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五、欠债不还法庭调查流程有哪些?
(一)当事人陈述;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六、欠债不还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七、欠债不还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可见,无正当理由工程欠债不还怎么办的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程合同中有仲裁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直接起诉的。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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