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代购药品犯罪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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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代购药品犯罪,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是存在着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肯定是属于犯罪行为的,比如说存在着偷逃税收等相关的情况,就是按照税收方面的犯罪行为处罚。法律规定代购药品犯罪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法律规定代购药品犯罪吗?

一、法律规定代购药品犯罪吗?

法律规定代购药品犯罪,代购药品违法,如果代购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则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规定: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管理法》规定:

“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单位临床急需或者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二、海外代购是否违法,代购与走私有何区别

代购合不合法主要还是看是否申报和缴纳税款。根据我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代购本身并不违法,对于大多数喜欢海外购物或者帮别人代购一些商品的行为来说,只要主观上不具备偷逃税的故意,不是以经营为业且数额有限,都不会触犯刑律。如果通过正常缴纳关税来代购,也完全合法。如果代购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逃避了海关监管、偷逃关税,则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属于违法行为。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海关免税放行,超出部分须缴税。这个规定需要为自用物品,其次即便自用,总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仍需缴纳税款。否则,当事人即便还未构成刑法上的走私罪,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另外,代购商品即便不存在税款问题,也会因为其他原因与违法沾边。比如代购食品的成分不一定符合我国标准,代购的药物可能属于管制药品,即便不属于管制药品,通常来讲,药品的输入也需要获得行政许可,并经过检验。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

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般要偷税5万元以上。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了进一步规定,一年内因走私受两次行政处罚后再走私的,不受5万元税额限制。之所以这样规定,也就是因为这些人员具有特定性,不是一般的出差人员、旅游人员,都不是自带行为。

三、代购假货能不能退

一般代购是不给退的,因为代购都是从专柜拿货的,如果商品没有质量是不退换的,如果退只能退到代购那里,那代购就会产生损失了,、要是拒绝确认付款或者办理退货,代购会拒绝退款的,如果是这样的话代购会投诉、的,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让代购帮、代卖,或者找自己开网店的朋友帮、代卖,这样虽然耽误的时间长些,但大家应该都能接受吧。

法律规定代购药品犯罪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在当代的社会,如果说是海外代购,药品偷逃税收,将有可能会构成逃税罪或者是走私罪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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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24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1)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2)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序号
标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以药检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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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进口药品附注册证)。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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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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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不得少于一季),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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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地西泮属国家规定管制的
第二类,连续使用会使人产生依赖,形成瘾癖。根据国家对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一类只限供应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使用,不得在医药门市部零售第二类可供各医疗单位使用,医药门市部应当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零售,处方应留存两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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