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4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租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一、租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租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什么情况下能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具体如下: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1)违法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无效:违法违章建筑物的租赁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合法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③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④必需经由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共有房屋的无效: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所订租赁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将被认定无效

(4)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有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对于租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6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一键咨询
  • 168****8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2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1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1、因为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租房合同的目的已经不能实现的。2、在租房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由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通过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履行主要债务的。3、租赁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主要债务,在经过对方催告之后合理期限内仍旧不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律师回复] 法律规定可以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如房屋无法供人正常居住,或者出租人并非所有权人且未获授权出租的,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所谓协议解除,即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对于房屋、租金以及其他内容已经没有了争议,选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过这是双方协议解除,而非单方解除。所谓法定解除,即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所以说,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因此,符合了法定情况,就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二、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法律规定可以单方解除租房的合同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如房屋无法供人正常居住,或者出租人并非所有权人且未获授权出租的,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合同能怎么单方解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合同如何单方解除
符合了法定情况,就能够单方解除租房合同。法律规定可以单方解除租房的合同如下: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如房屋无法供人正常居住,或者出租人并非所有权人且未获授权出租的,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2、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
3、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如何确定?
实践中应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诉讼前,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相对方有异议致双方形成诉讼,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径行向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方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4、承租人在合同租赁期限内单方搬离租赁房屋,并主张解除合同,而出租人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如何处理?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内拒绝接收房屋,或者单方搬离租赁房屋并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为,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其拒绝接收或搬离房屋的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不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释明出租人坚持不解除的,考虑到承租人不愿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该义务性质又不宜强制履行,租赁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可以直接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出租人收回房屋、当事人或判决生效之日等时间合理确定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承租人拒绝履行租赁合同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出租人作为守约方也负有减少损失扩大的义务,具体损失数额由根据合同的剩余租期、租赁房屋是否易于再行租赁、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价,承租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约定的三至六个月的租金为宜。
出租人因自身事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的,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准,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予以确定。
承租人主张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数额过高,经审查出租人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一般以欠付租金为基数,以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标准对违约金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6、房屋租赁合同因违约解除产生的实际损失如何确定?
因承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出租人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其另行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所受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间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7、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信赖利益损失如何确定?
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被认定无效,经审查认为简单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信赖合同有效及能够履行的当事人一方要求对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订约机会损失等信赖利益损失的,可以根据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过错程度、另行租赁房屋的差价及成本、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持,损失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六个月的房屋使用费为限。
8、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房东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一两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要提前解约,很多房东会直接扣除之前的押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3)房东的法律权益。《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单方解出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租房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所谓协议解除,即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对于房屋、租金以及其他内容已经没有了争议,选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过这是双方协议解除,而非单方解除。所谓法定解除,即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所以说,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因此,符合了法定情况,就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如房屋无法供人正常居住,或者出租人并非所有权人且未获授权出租的,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
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哪些情况能单方解除租房合同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
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1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
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员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主要有: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
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包含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包含哪些情况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过错性辞退
(1)概要
1、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3、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1、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情况出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
1、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公司大客车属于非营运性质,跟单位签订租车合同后,可以做单位班车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汽车租赁公司的汽车和出租车一样的,性质都是营运车辆。按照《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1、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必须是营运手续的车辆,这样才能合法获取因业务而产生的收益。如果不是拿营运手续的车辆开展业务所获取的收益即为非法收益;
2、目前国家在汽车租赁行业的监管还不是很全面,从而导致一些地区对汽车租赁行业的误解。其实租赁汽车和出租汽车的本质区别就是,在有同样营运许可的前提下,租赁汽车不允许带司机服务,而出租汽车不允许不带司机服务;
3、虽然道路交通部门对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查处力度还不够大,可是一旦抓住现行就是3万-5万的罚款。比交警的罚款要厉害的多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什么情况下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高薪、高职、高福利,似乎已成许多企业的留人法宝。然而,一些已享有“三高”待遇的员工决然“跳槽”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于是,一项以满足成就感为目标的新“招式”应运而生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下列企业已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什么情况下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高薪、高职、高福利,似乎已成许多企业的留人法宝。然而,一些已享有“三高”待遇的员工决然“跳槽”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于是,一项以满足成就感为目标的新“招式”应运而生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企业法人注册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下列企业已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租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