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一、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有效与否看具体情况定。

1、劳动者授权委托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者可以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视频委托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没有授权别人代签,但是同时代签后没有提出异议,或者默认了的,代签的劳动合同也有效。

2、代签合同,没有授权委托书,这种情况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签一年的劳动合同是否有违约金

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与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关系。

除了服务期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以下情形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是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不写薪资是否有效

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单就劳动合同不写薪资这点来看,并不影响这份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或者由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对于劳动者来说,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和企业协商,将约定的薪资当成补充文件签字确认,或是要求公司给予书面的薪酬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一键咨询
  • 173****6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3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7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4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6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6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无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是不是无权代理
[律师回复]
一、无权代理的效力有哪些无权代理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这种状况在有关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加以处置之前尚处于或然状态。为了稳定社会经济关系,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了有关当事人处置无权代理的各项权利及其法律后果。
1、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无权代理追认权是指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承认其效力,同意承受其法律后果的权利。该权利实质上是对代理权的补授,属于形成权。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的追认,被人量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拒绝权是指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不予以追认的权利。本人拒绝追认,意味着本人不同意承受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基于本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的无效从或然状态转变成最终确定无效。即“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无权代理行为自始发生的法律后果均对本人不产生法律效力。此外,在第三人发出催告后的1个月内,本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在民事立法的平等原则的前提下,与被代理人的权利相对应,无权代理所涉及的第三人也享有催告权和撤回权。这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表现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后,被代理人就不得再追认了。但是,恶意的第三人(知道对方没有代理权而与其从事民事行为的的)依法丧失撤销权。对于确定无效的无权代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无权代理人自负责任。关且因此使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遭受损失的,无权代理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知道对方无权代理还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二、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吗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例如: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时以口头方式规定了代理权的有效期限,但是该有效期限在书面的授权文件中却未予以记载。从而当该有效期限届满后,第三人并不能从书面授权文件中得知代理权已终止而与其进行的民事行为,就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也为我国法律所确认。正如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其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的情况。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1、事前授权。代签行为实质为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劳动者的委托授权,以劳动者的名义代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效力直接归属于劳动者。2、事后追认。对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事前无授权而事后追认的,劳动合同也能得到有效认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领取了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一代身份证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可以提前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申领证件: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异地办理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国范围实施异地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8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力,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一、无权代理的效力有哪些无权代理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这种状况在有关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加以处置之前尚处于或然状态。为了稳定社会经济关系,我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了有关当事人处置无权代理的各项权利及其法律后果。
1、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无权代理追认权是指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承认其效力,同意承受其法律后果的权利。该权利实质上是对代理权的补授,属于形成权。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的追认,被人量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拒绝权是指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不予以追认的权利。本人拒绝追认,意味着本人不同意承受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基于本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的无效从或然状态转变成最终确定无效。即“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无权代理行为自始发生的法律后果均对本人不产生法律效力。此外,在第三人发出催告后的1个月内,本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在民事立法的平等原则的前提下,与被代理人的权利相对应,无权代理所涉及的第三人也享有催告权和撤回权。这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表现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后,被代理人就不得再追认了。但是,恶意的第三人(知道对方没有代理权而与其从事民事行为的的)依法丧失撤销权。对于确定无效的无权代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无权代理人自负责任。关且因此使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遭受损失的,无权代理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知道对方无权代理还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二、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吗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例如: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时以口头方式规定了代理权的有效期限,但是该有效期限在书面的授权文件中却未予以记载。从而当该有效期限届满后,第三人并不能从书面授权文件中得知代理权已终止而与其进行的民事行为,就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也为我国法律所确认。正如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其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的行为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表公司签合同的话,如果是公司授权的,则公司承担法律后果,该合同有效;公司没授权的,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1、有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在授权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其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
2、有权代理必须具备下列要件:
(1)代理人有代理权
(2)代理人须作出或者接受法律行为上的意思表示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不仅包括双方意思表示,还包括单方意思表示。例如,代理人可以行使形成权,即仅凭自己一方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这就是单方行为可以为订立合同等双方法律行为。
(3)代理人为代理行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4)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或当事人约定的代理义务
(5)代理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原则上,任何法律行为均允许代理,作为例外,具有身份性质的行为,如结婚、离婚、遗嘱等,此类身份行为强调特定主体的本人的意愿,故不允许代理。
3、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包括:行为人没有他人授权,或者超越了授权范围,或者授权终止后依然以之前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被代理人不追认,则合同不发生效力,其结果由无权代理人承担。
如取得公司授权,且无主观过失的话不需要承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时,代位权有效吗
[律师回复]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
(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
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第
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
(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而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所谓应当行使,是指若不及时行使权利,权利即有可能消灭或减少其财产价值。所谓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行使权利的障碍。怠于行使权利的表现主要是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
(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如果债务人虽怠于行使权利,但并不影响满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则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应当指出,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中,如果债务未到履行期,则不发生债权人的代位权。在这一点上,代位权不同于撤销权。撤销权可以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由债权人行使。
二、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一)对债权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其
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其
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
(二)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一旦通过裁判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则债务人不能就其被债权人代位行使的权利作出处分,也不得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三)对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权利,一般不会影响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权利和利益。因为即使不行使代位权,他们也要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等均可以对抗债权人。尤其应当指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情况下,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能以债权人与其无法律关系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必须应债权人的请求及时向债权人作出履行。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8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效力待定合同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名词解释:表见代理,经济法律事实,破产宣告,合同诈骗是罪名表是法律术语两者完全是不同领域的名词一般合同诈骗的诈骗所以很难构成表见代理!就本案而言原告如果在和被告方在签订合同前进行沟通法律论述题:1。狭义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4、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成立、生效要件。既然已经认定是伪造的,就不存在表见代理这个说法了。律图网-山东胜券律师事务所-田树森表见代理是效力待定合同吗如果相对人是善意,表见代理是指,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一个关于合同诈骗和表见代理区别的,请高手给,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符合了无权代理的一切特征,然后唯有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经济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终止的事实,也认定委托书是伪造的,这是表,表见代理与一般的无权代理相比就具有以下特征:其
一,第三人误以为有代理权;其
二,第三人产生误解的原因是由于客观上存在使其误信的情形;其三是第三人对合同法实施前有没有涉及到表见代理的法律法规,,所以主张合同有效,就只能从表见代理入手,想知道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是1999年合同法才规定表见代理。1999年合同法规定的表见代理是对本案没有溯及力的。民法上规定合同法中,四十八条效力待定合同和四十九条表,表见代理是一种有效的代理,在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这种代理就是有效的,而无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实际用意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共性,一个是效力有追认需求,追认,合同有效,不追认,合同无效。表见代理,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但是损失可找代理人偿还。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
代签名的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代签名的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签名的合同有效吗
必须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授权别人代签字,则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合同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当事人依法受合同的拘束,是合同的对内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的规定,依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生效后产生的法律效果还表现在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的这一效力表现,称为合同的对外效力。合同一旦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履行义务。
3.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果还表现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必要时人民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对此本法第七章作了规定。
什么样的合同才能生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何时生效作了两层规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
(三)》)中涉及股权代持的有关条款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可以参照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股权代持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代持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不予支持。
相关内容:股权代持的风险
1、关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公司的股权在未来存在多种变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权的比例并非一成不变,公司未来的增资扩股将导致股权比例的稀释,则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2、实际出资人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虽然司法解释肯定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但是投资权益并不等同于股东权益,投资权益只能向名义股东(代持人)主张,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张,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根据公司法解释,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实际出资人方可向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风险。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在幕后,名义股东则在台前代为行使股东权利,面对各种诱惑,很可能出现名义股东侵害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形。比如:名义股东不向实际投资人转交资产收益,滥用股东权利(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协商),擅自处置股权(转让、质押)等等。
4、名义股东的风险。比如:当实际投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若债权人追索,则名义股东需要在承诺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缴出资的义务,而不能以其不是实际投资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8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欠条别人代签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欠条别人代签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该合同是被代签人委托签署的,或被代签人已经认可,或被代签人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家属代为签订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别人代理签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行为,可以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所谓同意,即事先允许,由于同意的行为是一种辅助的法律行为,这样,法定代理人实施同意行为,必须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相对人明确作出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的或其他的形式。
欠条别人代签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欠条别人代签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该合同是被代签人委托签署的,或被代签人已经认可,或被代签人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由其家属代为签订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因此,合同可以让别人代签。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别人代理签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行为,可以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所谓同意,即事先允许,由于同意的行为是一种辅助的法律行为,这样,法定代理人实施同意行为,必须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相对人明确作出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的或其他的形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他人代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用人单位都是跟劳动者先进行协商,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没有异议,双方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劳动合同最好是本人出面比较好。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力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是有效的。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案情简介
廖某系某单位退休老干部,生育有3个女儿和1个儿子,儿子早在1992年就离开了人世,廖某决定和三女儿一起生活。1993年,三女儿将廖某接到了自己家中,三女儿的丈夫陈某和岳父签订了一份赡养协议,表示自己愿意承担岳父的全部赡养义务。1995年,廖某的单位分给了廖某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当时这套房子的购房款是
2.5万元。由于廖某没有积蓄来支付这笔购房款,于是三女儿和女婿便凑钱交纳了该购房款,一家人也搬进了新房居住。廖某想立下遗嘱,在自己死后将房子留给三女儿。于是三女儿按照父亲的意思,执笔写了份遗嘱,廖某在遗嘱上签了名字。廖某又将遗嘱交给了他的单位,让其来证明房产最终要归三女儿所有。半年后,三女儿又征求父亲的意见,想再请律师做一份遗嘱见证,廖某同意了。于是,两名律师找到了廖某,对其立遗嘱的情况进行了解,并制作了一份谈话记录,廖某在谈话记录上亲笔签名和按手印,律师事务所据此出具了一份遗嘱见证书,有两位律师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2000年2月,廖某去世,廖某的大女儿和二女儿找到三女儿,要求分割廖某的遗产未果,遂将三女儿告上法庭。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围绕着遗嘱是否有效,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廖某所拟的遗嘱无效。其理由如下:本案中,廖某所立的遗嘱系由其三女儿代为书写的,是代书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廖某在立遗嘱时,并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虽然廖某事后将遗嘱交给了其单位,要单位来做个证明,并且又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但是,由于单位的人在廖某立遗嘱时并不在场,也没有在遗嘱上签名,律师的见证上面只有律师的签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却没有廖某自己的签名,因此,本案遗嘱在形式上是不符合继承法关于代书遗嘱的法律规定的,应予以确认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遗嘱应认定有效。理由如下:虽然继承法第十七条作了上述规定,廖某所立的遗嘱没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律师的见证也没有廖某的签名,但是,从继承法的立法本意上看,不难看出继承法对代书遗嘱设置有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目的是为了证明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本案的事实来看,廖某在立下遗嘱后,将遗嘱交给了单位,要单位来做个证明,证明其房产最终要归三女儿所有,并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对廖某立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了解并制作了笔录,由廖某在谈话记录上签名和按手印,这些事实可以充分证明廖某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三女儿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本案遗嘱认定有效,既不违背廖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与继承法的立法本意没有冲突。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近亲代书遗嘱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解释:代书遗嘱,在法律容许范围内,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也不能一概因不符合形式要件就当然认定其为无效。代书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其最终发生效力的是遗嘱本身,而不是代书行为,如果见证人及代书人能详细描述见证及代书过程,且没有矛盾之处,并能就没有签名进行合理解释的,该遗嘱应认定有效。反之,应认定该代书遗嘱无效。
1.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笔者认为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法律只是从实体上保证了见证人的公正性,但程序上的公正也不可忽视。实践中,在只有两个见证人的情况下,如其中一个见证人或两个见证人就单个人而言未完全见证全过程,这样的代书遗嘱该如何认定我们认为这样的代书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在该情况下,在某一时间点存在一个见证人不在场的客观情况,这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的要求。更为复杂一些的情况是,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某一时间点上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但在不同的时间点上在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是不相同的该如何认定这种情况下,关键是看是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完全见证了全过程,如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了全过程,即使在任一时间点上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这样的代书遗嘱也应认定无效。
2.从法律上讲代书人属见证人之一,其实体上的要求当然应符合见证人的条件。不符合见证人条件的代书人书立的代书遗嘱应属无效。关于如何代书,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作具体的规定,笔者认为,代书应尽可能保留立遗嘱人的原话,不要过多的归纳立遗嘱人的意思,以免曲解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另外,应尽可能采用手写,减少打字数量,如果在立遗嘱现场打字,那与手写本质上并无不同,效力自不必说。实践中,受条件的限制,有的代书人往往在现场作代书笔录,笔录上由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签字,然后离开现场去打字,回来再分别找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签字,这样就存在一些问题。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代书遗嘱全过程要形成于见证人,代书人,立遗嘱人三者均在场的情况。代书笔录虽然形成于现场,但就本质而言,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是笔录,而是打字形成的书面代书遗嘱,在这一过程中,如有一环节存在三者不同时在场的情况且笔录内容与代书遗嘱内容有不同之处,都会使该代书遗嘱存在瑕疵,严重的会导致代书遗嘱无效。
3.日期是任何一种遗嘱都须具备的要件,没有日期的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之规定,当属无效。另外日期是确定遗嘱效力的重要因素,尤其对某一遗产存在多份代书遗嘱的情况,日期就是确定效力的直接依据,日期最后的代书遗嘱才是有效力的遗嘱。
4.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也不能一概因不符合形式要件就当然认定其为无效。代书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其最终发生效力的是遗嘱本身,而不是代书行为,如果见证人及代书人能详细描述见证及代书过程,且没有矛盾之处,并能就没有签名进行合理解释的,该遗嘱应认定有效。反之,应认定该代书遗嘱无效。
总之,书立代书遗嘱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立遗嘱人及遗嘱继承人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遗嘱而产生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