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过缓刑还可以缓刑吗?
1、之前被执行过缓刑,可能可以再被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缓刑的法律后果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违反人民法院的禁制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撤销缓刑如何收监流程是怎样的?
1、撤销缓刑的收监流程为提交撤销缓刑的申请、收到申请的法院是否同意撤销申请、若是同意由公安机关收监。
撤销程序的启动,改由司法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对撤销提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对罪犯进行讯问。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制作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连同司法行政机关提请书和证明材料向法院提出撤销建议。不符合撤销条件的,作出不予建议决定,退回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发现应当提请撤销而司法行政机关没有提请的,应依法监督提请。
2、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1、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刑满释放后继续享受服刑前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2、退休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余额部分的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其他相应待遇。
3、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不管公民之前是否被执行过缓刑,只要满足了法定缓刑的适用条件,那么就有被执行缓刑的可能。对于满足了相应条件的情形,即使不向法院提出缓刑的执行请求,法院最终宣判的时候,也有可能会直接宣告执行缓刑。如果对有过缓刑还可以缓刑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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