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共有房产,离婚时怎样分割
婚内共有房产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可以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婚时买的按揭房离婚时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分割方案:
一、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则一般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婚后购买的按揭房也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一)房屋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证也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房屋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
二、如果是婚前就支付了首付购房,婚后还贷的按揭房,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且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房产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如果婚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补偿。
三、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或者夫妻共同还贷,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个人所有。
四、如果是婚前男女双方共同支付首付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登记一方名字,但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则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另一方无法证明出资的,则按一方个人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房子增值部分会怎样分割
如果是婚前所得增值部分,除另有约定外,不分割,如果是婚后增值部分,除自然增值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般如果离婚了,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被继承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如下: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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