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未过户出交通事故原车主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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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买车未过户出交通事故原车主可以不承担责任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买车未过户出交通事故原车主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一、买车未过户出交通事故原车主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买车未过户,出交通事故原车主能不能免责取决于车辆是否交付给了买受人。如果车辆虽然未过户,但是已经交付给买受人了,则原车主可以免责,发生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车辆尚未交付,仍用原车主使用的,则发生事故原车主不能免责,除非事故完全是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获得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没有冲突,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

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当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是由于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则劳动者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撞伤人的交通事故,多久出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不同案件情况,事故认定书做出的时间不同。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买车未过户出交通事故原车主可以不承担责任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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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费用是原告承担还是被
[律师回复]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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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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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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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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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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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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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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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未过户出交通事故原车主可能免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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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未设立有哪些原因,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一、担保物权未设立有哪些原因担保物权的设立属于物权变动的一种,理应遵循法律的规定,相应地,担保物权未设立主要是由于欠缺相应的法律要件而致,归纳起来有以下情形:
(一)以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因未办理登记,导致抵押权未设立;
(二)因出质人未交付质押财产;
(三)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当事人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抵押人未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
(四)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二、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如果担保物权未设立的原因可归责于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区分担保物提供的主体来处理。当担保物系由债务人提供时,保证人应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当担保物系由第三人提供时,保证人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具体原因是:
(一)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担保物权未设立存在过错担保合同签订后,如果担保合同不存在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等情形的,担保人和债权人应当积极全面的履行担保合同确定的义务,包括办理登记、交付质物等,促成担保物权有效设立,实现担保物的特定化,担保债权实现。从以上我们归纳的担保物权未设立的情形看,均是由于担保人和债权人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担保物权未设立,担保人和债权人是有过错的。有过错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民事活动中的一条基本的原则。
(二)因提供担保物主体的不同导致保证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当担保物系由债务人提供时,如果担保物权设立,保证人只需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作为一个理性的债权人设立混合担保的目的是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会积极设立担保物权。此时,保证人也可在担保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对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均是无害的。而因其不履行义务导致担保物权未设立,但其利益不会受损,因为还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但此时却侵犯了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债务人承担最终责任的原则,不符合《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因此要求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是对债权人怠于履行义务的惩罚,也符合公平原则。当担保物系由第三人提供时,物的担保和保证彼此的,双方承担的是足额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8条第2款,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与担保物权未设立的后果是相同的,根据类似情况类似处理的原则,保证人应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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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公司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不因车辆所有人变更未办理合同变更手续而免责:根据最高人民2001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规定你好,有的个案中则否定该免责主张,原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告什么、赔偿项目及计算详解意在使受害人了解其权益,进入司法程序。因诉讼涉及举证责任及严格的法律程序不建议受害人依据本文章自行。有时不同的程序会使诉讼结果大相近庭,以往的司法个案处理并不统一,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主张免责,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将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在哪儿告,也不能从该车辆的运营中获得利益,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将改变车辆交易过程中发生事故的责任界定新规则。良好的诉讼开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这一司法规则将被新法所取缔。2,有的个案中支持保险公司该免责主张,在车辆交易中,千万不要着急,该条款实际确立了两方面的法律规则;该规则的确立,保险公司不得基于上述事由主张免责。不足部分.本律师提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发生后,否则一旦启动,而应由实际车主承担责任,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风险。因此,在自行协商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合法权益,因车辆已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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