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的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人身损害免责条款,是约定因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造成人身损害,而对方当事人对此不负责任、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以损害他人财产来成就他人利益,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且与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因而是无效的。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的有几种。
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的有几种

一、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的有几种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

人身损害免责条款,是约定因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造成人身损害,而对方当事人对此不负责任、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条款。比如: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免除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此约定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能预先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

对于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若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那无异于让当事人利用合同形式对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进行摧残,这样的免责条款显然是对社会公共利益、人身保护不利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财产损害免责条款,是约定一方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而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条款。

以损害他人财产来成就他人利益,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且与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因而是无效的。

二、合同免责条款明显不公正还免责吗

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

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定免责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

对于保险公司,在受理投保时,要考虑到不同投保人的认知能力、文化水平、投保需求等差异,按照常人能够理解的程度对免责条款的内容进行充分、明确的提示和解释说明,并将过程留痕,使投保人明白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如果保险公司未能对免责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未能举证证明已经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将承担免责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的后果。

合同中条款的约定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有些时候一方为了规避自身责任,往往会在合同中约定一些免责条款。要知道,这些免责条款不一定都是有效的。那么,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的有几种?上文已经就该问题做出了详细解答,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的有几种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8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0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3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4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人身损害免责条款,是约定因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造成人身损害,而对方当事人对此不负责任、免除其赔偿责任的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以损害他人财产来成就他人利益,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且与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因而是无效的。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借条无效的几种情况
[律师回复]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由于若是借款人借钱的目的,是想要实施赌博等的违法行为,那么即使借条是借款人自愿书写的,但此借条也极有可能并不会具有司法效力。故此为了提高借出去的钱可以被还回来的概率,公民在将钱借出去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对方借钱的目的。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商标侵权的免责情况有几种
在商标权人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的时候,侵权人可以以商标权人没有使用注册商标进行抗辩。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要求商标权人提供在此3年内实施该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据。如果商标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在3年内确实使用过该注册商标,同时也不能证明因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给自身造成了损失的,那么侵权人此时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我们说的免责。
10w+浏览
知识产权
我表妹前段时间去进行专利变更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发明专利无效了,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存疑不起诉的情况有哪几种
1、作为案件定罪的证据本身存在一定的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少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3、收集到的证据之间相互存在矛盾,并且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同时也无法进行排除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无效免责条款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时会遇到很多的格式合同或格式合同条款,如买商品房时的房屋买卖合同,车辆买保险时的保险合同等,在此类格式合同或合同中格式条款并不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以后就当然有效,也存在被认定无效的情形,具体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或其从事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是非法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乃至任何合同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当事人双方订立格式条款都必须遵守这一准则。
5、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这是因为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因此,法律不允许在合同中约定关于造成人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等的免责条款,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
8、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39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40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条无效的几种情况
比如:借条上说的东西跟法律、行政法规里硬性的规定冲突,或者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等。还有就是,如果这张借条是你跟别人合谋搞鬼,专门伤害到别人利益的时候签的,那也算无效。真的,只要谈到上面这些情况其中任何一种,根据我们现在的法律规定,这样的借条都是可以被判定为无效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在商事活动中,合同的效力认定非常关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的合同均被视为无效。具体来说,虚假表示、违法的强规以及恶意串通等行为都会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在处理合同时,我们必须遵守法律,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这种情况能不能证明结婚证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您好,我想再次咨询下如果我有两张身份证,有两个名字,农村户口,
第一张身份证是以前的现在还是有效的,上边的出生日期是1984年的,08年办下来的
第二个身份证(找关系办的),上边是82年的,可我结婚的时候是05年1月结婚领的证,我的结婚证当时办的时候身份证没有下来,但是结婚证上得名字和身份证号与第二个是一致的,户口本也是身份证下来后才重新办的,所以结婚证与身份证、户口本名字和证件号都是一样的;因为目前我们夫妻感情破裂,我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所以我想咨询下可否从这方面着手,能够证明我的结婚证无效呢
我现在就是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我们夫妻有一年半将近两年的时间没有一起生活了,因为我工作在外地,女方在老家,夫妻感情严重破裂,这个结婚能够证明无效吗??或是还有别的方面能够证明可以离婚的呢 ?
律师回答:
不能从你的年龄下手来证明婚姻无效,就算你当时的年龄低于法定年龄,但从你符合婚姻的法定条件时婚姻开始有效成立;
你们已经快两年没有一起生活了只能作为你们感情破裂的一个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
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
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
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
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合同免责条款存在无效的情况的有几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