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欺诈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破产欺诈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破产欺诈是什么

一、破产欺诈是什么

狭义的破产欺诈是指虚假破产的行为,指债务人在不符合破产的条件下,采用欺诈的手段实现破产,以此来逃避应履行的债务的行为。广义的破产欺诈不仅包括虚假破产行为,也包括在破产临界期间,债务人在明知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采用欺诈手段妨害破产财产的公平受偿,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破产清算组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

破产清算组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它具体管理破产中的各项事务,破产程序进行中的其他机关或组织仅起监督或辅助作用。

破产程序能否公正、公平和高效率地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清算组的关系至为密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破产欺诈是什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破产欺诈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破产欺诈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破产欺诈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值欺诈的手段
[律师回复]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这里专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队伍进行项目销售的情况,具体价格欺诈手段有以下行为: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式,也只是营销示范而已,通常情况下,成品房装修成本节约了项目管理费用、效果与方案设计费用、整装家具直销节省工厂化模式下的板材节省,与同质同格局房子市场性装修,应该节省20-45%的费用,买房时应减去这部分成本再来核算毛坯房买房,据此落实性价比. 2.包价销售:有开发商为了明晰产权与方便服务,采用了包价销售,实际上包价内容中,产权代办、验收、综合费用、手续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地进入了房价,再加计不可预见费用约2%,这类销售方式下,按开发商的报价可以减除约8%的内包部分,为毛坯房价评估蓝本.3、一口价销售:一口价销售的制订依据往往是据中间层偏上甚至最高层单元的基价,这样销售的目的在于销售高价盘或高开项目,此中真由在于买房者通过由开发商制订的价格笼子,自动进入就高不就低的选择顺序,从而完成高层数户型销售.买房时应至少以中间层或更低层房价作为参照来衡量房屋单价水平.4、附赠销售:分送修与送其他可移动商品或服务费用两种,后者通常用于竞争比较激烈但大市比较红火的状态.目前送修最为普遍,但如同上述的成品房,送修成本都按照正常装修项目打进了房价,所以,此种情形下除剔除20%-40%的开发商装修节约,还应围绕扣减内容适当参考装修品质是否到位.5、限量优惠:总在限量,分期销售,这是营销的套路问题,建议不要买限量房. 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8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律师回复]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这里专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队伍进行项目销售的情况,具体价格欺诈手段有以下行为: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式,也只是营销示范而已,通常情况下,成品房装修成本节约了项目管理费用、效果与方案设计费用、整装家具直销节省工厂化模式下的板材节省,与同质同格局房子市场性装修,应该节省20-45%的费用,买房时应减去这部分成本再来核算毛坯房买房,据此落实性价比.
2.包价销售:有开发商为了明晰产权与方便服务,采用了包价销售,实际上包价内容中,产权代办、验收、综合费用、手续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地进入了房价,再加计不可预见费用约2%,这类销售方式下,按开发商的报价可以减除约8%的内包部分,为毛坯房价评估蓝本.3、一口价销售:一口价销售的制订依据往往是据中间层偏上甚至最高层单元的基价,这样销售的目的在于销售高价盘或高开项目,此中真由在于买房者通过由开发商制订的价格笼子,自动进入就高不就低的选择顺序,从而完成高层数户型销售.买房时应至少以中间层或更低层房价作为参照来衡量房屋单价水平.4、附赠销售:分送修与送其他可移动商品或服务费用两种,后者通常用于竞争比较激烈但大市比较红火的状态.目前送修最为普遍,但如同上述的成品房,送修成本都按照正常装修项目打进了房价,所以,此种情形下除剔除20%-40%的开发商装修节约,还应围绕扣减内容适当参考装修品质是否到位.5、限量优惠:总在限量,分期销售,这是营销的套路问题,建议不要买限量房.
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如何识破房产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律师回复]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这里专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队伍进行项目销售的情况,具体价格欺诈手段有以下行为: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式,也只是营销示范而已,通常情况下,成品房装修成本节约了项目管理费用、效果与方案设计费用、整装家具直销节省工厂化模式下的板材节省,与同质同格局房子市场性装修,应该节省20-45%的费用,买房时应减去这部分成本再来核算毛坯房买房,据此落实性价比. 2.包价销售:有开发商为了明晰产权与方便服务,采用了包价销售,实际上包价内容中,产权代办、验收、综合费用、手续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地进入了房价,再加计不可预见费用约2%,这类销售方式下,按开发商的报价可以减除约8%的内包部分,为毛坯房价评估蓝本.3、一口价销售:一口价销售的制订依据往往是据中间层偏上甚至最高层单元的基价,这样销售的目的在于销售高价盘或高开项目,此中真由在于买房者通过由开发商制订的价格笼子,自动进入就高不就低的选择顺序,从而完成高层数户型销售.买房时应至少以中间层或更低层房价作为参照来衡量房屋单价水平.4、附赠销售:分送修与送其他可移动商品或服务费用两种,后者通常用于竞争比较激烈但大市比较红火的状态.目前送修最为普遍,但如同上述的成品房,送修成本都按照正常装修项目打进了房价,所以,此种情形下除剔除20%-40%的开发商装修节约,还应围绕扣减内容适当参考装修品质是否到位.5、限量优惠:总在限量,分期销售,这是营销的套路问题,建议不要买限量房. 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怎样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律师回复]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这里专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队伍进行项目销售的情况,具体价格欺诈手段有以下行为: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式,也只是营销示范而已,通常情况下,成品房装修成本节约了项目管理费用、效果与方案设计费用、整装家具直销节省工厂化模式下的板材节省,与同质同格局房子市场性装修,应该节省20-45%的费用,买房时应减去这部分成本再来核算毛坯房买房,据此落实性价比. 2.包价销售:有开发商为了明晰产权与方便服务,采用了包价销售,实际上包价内容中,产权代办、验收、综合费用、手续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地进入了房价,再加计不可预见费用约2%,这类销售方式下,按开发商的报价可以减除约8%的内包部分,为毛坯房价评估蓝本.3、一口价销售:一口价销售的制订依据往往是据中间层偏上甚至最高层单元的基价,这样销售的目的在于销售高价盘或高开项目,此中真由在于买房者通过由开发商制订的价格笼子,自动进入就高不就低的选择顺序,从而完成高层数户型销售.买房时应至少以中间层或更低层房价作为参照来衡量房屋单价水平.4、附赠销售:分送修与送其他可移动商品或服务费用两种,后者通常用于竞争比较激烈但大市比较红火的状态.目前送修最为普遍,但如同上述的成品房,送修成本都按照正常装修项目打进了房价,所以,此种情形下除剔除20%-40%的开发商装修节约,还应围绕扣减内容适当参考装修品质是否到位.5、限量优惠:总在限量,分期销售,这是营销的套路问题,建议不要买限量房. 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破产欺诈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破产欺诈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律师回复]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这里专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队伍进行项目销售的情况,具体价格欺诈手段有以下行为: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式,也只是营销示范而已,通常情况下,成品房装修成本节约了项目管理费用、效果与方案设计费用、整装家具直销节省工厂化模式下的板材节省,与同质同格局房子市场性装修,应该节省20-45%的费用,买房时应减去这部分成本再来核算毛坯房买房,据此落实性价比.
2.包价销售:有开发商为了明晰产权与方便服务,采用了包价销售,实际上包价内容中,产权代办、验收、综合费用、手续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地进入了房价,再加计不可预见费用约2%,这类销售方式下,按开发商的报价可以减除约8%的内包部分,为毛坯房价评估蓝本.3、一口价销售:一口价销售的制订依据往往是据中间层偏上甚至最高层单元的基价,这样销售的目的在于销售高价盘或高开项目,此中真由在于买房者通过由开发商制订的价格笼子,自动进入就高不就低的选择顺序,从而完成高层数户型销售.买房时应至少以中间层或更低层房价作为参照来衡量房屋单价水平.4、附赠销售:分送修与送其他可移动商品或服务费用两种,后者通常用于竞争比较激烈但大市比较红火的状态.目前送修最为普遍,但如同上述的成品房,送修成本都按照正常装修项目打进了房价,所以,此种情形下除剔除20%-40%的开发商装修节约,还应围绕扣减内容适当参考装修品质是否到位.5、限量优惠:总在限量,分期销售,这是营销的套路问题,建议不要买限量房.
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8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破产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对于破产欺诈行为也应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来加以制裁,从而切实有效地维护正常的破产关系和债权人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而又健康的企业之间的竞争、淘汰,从而促使社会资源配置最优化。因此,破产欺诈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手段的运用在破产案件中还缺乏必要的规定,一般认为在取得财产和处分财产当事人之间构成无效经济合同,应按无效经济合同的处理原则加以处理,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同时辅之以民事制裁措施。如破产企业及有关单位未按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即擅自处分企业财产或采取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取得的财产,只要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经查证属实,人民要依法追回,归入破产财产范围。
2、行政责任
破产欺诈行为的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了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在行政上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是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破产法中的行政责任具体体现为:对实施破产欺诈行为的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法律规定或行政规章,对所属职工给予的处罚。具体又可分为行政纪律处分和厂纪处分。政纪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事单位对其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及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职工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由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厂纪处分是指一切厂矿企业对所属职工适用的纪律处分。厂纪处分由被处分人所在企业决定、执行。对职工的纪律处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对企业职工的处分同样是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8种,同时还可以给予一次性的罚款。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
[律师回复] 如何识破房屋买卖中的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手段有哪些 一、开发商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这里专指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队伍进行项目销售的情况,具体价格欺诈手段有以下行为: 1.成品房交付标准下的菜单式示范销售:一般而言,成品房交付,装修成本直接含在房价里.通过菜单式,也只是营销示范而已,通常情况下,成品房装修成本节约了项目管理费用、效果与方案设计费用、整装家具直销节省工厂化模式下的板材节省,与同质同格局房子市场性装修,应该节省20-45%的费用,买房时应减去这部分成本再来核算毛坯房买房,据此落实性价比. 2.包价销售:有开发商为了明晰产权与方便服务,采用了包价销售,实际上包价内容中,产权代办、验收、综合费用、手续费用都是就高不就低地进入了房价,再加计不可预见费用约2%,这类销售方式下,按开发商的报价可以减除约8%的内包部分,为毛坯房价评估蓝本.3、一口价销售:一口价销售的制订依据往往是据中间层偏上甚至最高层单元的基价,这样销售的目的在于销售高价盘或高开项目,此中真由在于买房者通过由开发商制订的价格笼子,自动进入就高不就低的选择顺序,从而完成高层数户型销售.买房时应至少以中间层或更低层房价作为参照来衡量房屋单价水平.4、附赠销售:分送修与送其他可移动商品或服务费用两种,后者通常用于竞争比较激烈但大市比较红火的状态.目前送修最为普遍,但如同上述的成品房,送修成本都按照正常装修项目打进了房价,所以,此种情形下除剔除20%-40%的开发商装修节约,还应围绕扣减内容适当参考装修品质是否到位.5、限量优惠:总在限量,分期销售,这是营销的套路问题,建议不要买限量房. 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的价格欺诈情形与识别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破产欺诈是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破产欺诈是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欺诈欺诈的词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构成欺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欺诈人具有欺诈的故意。所谓欺诈故意,是指欺诈人明智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包括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认识的故意和使被欺诈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故意。故意必须以欺诈人对事实情况的明知,被欺诈人对事实情况不明知的前提条件,否则不构成欺诈。

二,欺诈人具有欺诈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通过语言、文字或活动有意隐瞒事实或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包括为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加深错误、保持错误等,而实施的虚构、变更、隐匿事实的行为。欺诈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的方式。主要是指在法律上、交易习惯上或契约上有告知事实真相的义务而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

三,被欺诈人陷于错误是基于欺诈人的欺诈,即被欺诈人并非因自己疏忽之故,而是因欺诈之故陷于错误。这里的错误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的认识缺陷。如果被欺诈人未陷于错误,即使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和行为,也不发生欺诈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欺诈与陷于错误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被欺诈人因错误认识而为一定的意思表示。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将欲成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被欺诈人在为意思表示时认为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会引起期望的法律后果。而事实上因受欺诈,其意思表示不会发生期望的法律后果。也即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陷于错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被欺诈人虽然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但并未因错误认识而为意思表示,则不构成欺诈。
二、胁迫是以暴力或其他方式逼迫他人做出违法自己意愿的行为。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破产欺诈有哪些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破产欺诈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被公司欺诈和欺骗。
[律师回复]
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
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
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
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三、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商业欺诈案怎么办理,商业欺诈案的立案程序,商业欺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没有“商业诈骗罪”。商业诈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立案标准应当参照诈骗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先,商业欺诈行为关键是看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利益。民事欺诈人主观上所追求的是通过欺诈行为和对方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实现。而商业欺诈犯罪人对事先和他人订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无实际履行的诚意,主观上是虚构的,主观是直接故意;民事欺诈人主观多表现为直接故意,但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民事欺诈。 其次,商业欺诈行为还要看行为人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如果行为人将骗取的财物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挥霍,不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推脱责任或者逃匿的,没有也不打算履行承诺,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破产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破产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当合同欺诈的时候,当事人可能会疑惑,欺骗,欺诈
[律师回复] 合同欺诈,仍然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范围,适用合同法等规定,构成违约或侵权的,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或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实现合同后的可预期利益损失。  法条链接:《合同法》  
1、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81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破产清算 > 破产欺诈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