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房产证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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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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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房产证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未取得房产证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未取得房产证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明确规定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子不可以出租,因此未取得房产证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满足第三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出租人卖掉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租赁期间出租人卖掉房屋,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对出租房屋进行使用、占有。

但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卖房提前未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未取得房产证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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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租房子的时候不知道房子没有产权,但是合同已经签了,不知道房屋没有产权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由于房屋是不动产,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国家对房屋的建设开发、转让、抵押、出租等行为,制定出相关的法律,由规划、建设、国土、房产等行政管理部门加以监督管理。哪些房屋在法律上确认不能出租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在诉讼过程中,提供不了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或相关报建批准手续,无法证明其对出租房屋拥有合法产权,所以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为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了“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是对房屋没有产权租赁合同效力的解答。
你好律师,我今年刚毕业,工资很低,准备租房住,离公司也近来着,请问一下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效力,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 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存在上述四种情况之一的,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此时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肯定是会造成影响。因此,各位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尽量不要使合同归于无效。要是就此产生了法律纠纷,请及时与律师在线律师联系,我们会为您提供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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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所得税按什么所得?
土地租赁税应该按“服务业务-租赁业务”的税目进行缴纳税款,因为土地租赁归属于按照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把场地,房屋,物品还有设备等等转让给其他人使用的租赁业。不能划为到特许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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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听同事说我们公司最近在进行股东的变更,然后就想问问大家股东对外签订租赁合同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实践中并无太大争议,即适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关于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的规定确定义务承担者。我们认为,此种处理方式符合合同自由原则,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即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订立合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后两种情形,实践中分歧较大,观点一认为租赁合同虽以个人名义签订,但一旦公司成立,并实际使用房屋后,个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然归属于公司,尤其是约定房屋用途的情形下,善意的出租人有理由相信承租人的签约行为即是公司的行为,个人无需承担承租人的义务。观点二认为依据恪守合同原则,签约个人仍需承担支付租金的义务。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遵循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符合法理。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制度的奠基石,贯穿于合同设立、变更、移转、消灭的整个过程,也是债权区别于物权的重要标准。合同相对性包括主体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责任的相对性。其中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而且,第二种处理方式虽存在可能加重自然人作为公司发起人的签约责任及因自然人再度向公司主张权利而引发后续诉讼等弊端,但对于出租人的债权的保护相对较为周到,比如本案中,神帆公司欠缺清偿能力时,排除签约人的责任,对于享有债权的善意的出租人而言,有失公允。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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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
1.房东有做公证给他或者有文字性的委托书,允许转租,这样的话就有权利,并且有法律效益了。
2.没有房东本人的文字委托书或者公证书,这样的情况就没有权利签字了,签字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房屋转租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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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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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朋友将自己的房子租出去给那些没有家人的老人居住,无偿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签订有效
[律师回复]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无偿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甲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3.2 使用期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及时维修。
  3.3乙方服务人员的暂住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4、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使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4.2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解除
  5.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它
  7.1本合同壹式贰份,共贰页双方各执壹份。
  7.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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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家人最近买了一套新房子,想把原先旧的出租,想问一下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规定有什么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个人所得税房屋租赁规定有以下内容:
1、个人将非居住用房对外出租的,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方法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应当以每次(超过一个月的,以一个月为一次)取得的全部收人减除相关税费,如果其数额小于4000元,那么再行减除800元后,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数额大于4000元,那么减除20%以后,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允许扣除的税费。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允许进行扣除,这些税费包括:
①纳税义务人在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房产租赁收人中扣除。
②纳税义务人出租房产取得财产租赁收人,在计算征税时,除可依法减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房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③如果纳税人出租的房产是租来的,那么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也允许抵扣。
(3)相关税费的抵扣顺序,按照规定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抵扣:
①房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4)计算公式。个人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①每次收入未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的收入额一允许扣除的税费一财产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800元(费用扣除额)] 20%;
②每次收人超过4000元时,应纳税额=[每次的收人额一允许扣除的税费一财产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1-20%) 20%。
2、个人将居住用房(包括自有居住用房和承租的居住用房)对外出租的,在适用税目以及计算方法上均与非居住用房出租时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国家规定了优惠税率,即只需要按照1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居住用房出租时的个人所得税负担为非居住用房出租时个人所得税税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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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爷爷在老家有个房产,然后现在准备租出去了,所以就想问问你们农民房屋租赁合同咋写?
[律师回复]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室内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房屋租金:每年 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5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如遇搬迁,拆迁甲方需退回剩余租金)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尤其注意居住安全,包括取暖、用电等,甲方在此已提示乙方,乙方承诺如发生安全等事故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提交怀柔区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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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1房屋租赁协议范本,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模板,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律师回复] 分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格式 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住房租赁合同 厂房出租合同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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