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纠纷被告人没有财产如何处理
1、被告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判决。
2、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证据是否充分,支持原告主张而判决。证据充分的,判处原告胜诉,否则就败诉。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支付令,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经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务人不需要再承担其他对待给付;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必须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不适用公告送达和其他送达方式。
5、债权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债务起诉的时效的为几年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其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讨债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判决,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证据是否充分,支持原告主张而判决。证据充分的,判处原告胜诉,否则就败诉。以上就是关于经济纠纷被告人没有财产如何处理的相关介绍。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