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独生子女财产继承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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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通过公证遗嘱或者是制定遗赠协议的方式保障独生子女财产继承权利,如果是继承人只有独生子女一人的,此时按照法定继承是可以由独生子女继承的,但是如果是同时存在不同的法定继承人的,此时是可以制定遗嘱的,具体的如何保障独生子女财产继承权利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如何保障独生子女财产继承权利?

一、如何保障独生子女财产继承权利?

为有效保障子女的继承权,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制定合理的财产规划,避免财产侵占争议。同时,也可以通过遗嘱进行规定及保障。

当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时,无子女家庭或独生子女家庭只有一名继承人,虽然可以办理公证继承,但需要向公证处提交一系列材料证明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并提交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遗产的财产证明等。如果证明不了,这时,只能选择到法院进行继承诉讼

打官司就必须有原告和被告。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要根据顺位诉讼,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诉讼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进行,也就是说原告、被告都得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诉讼在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进行。上述情况均需要该顺位全部继承人参加诉讼。

二、具体的同一顺位继承人规定是什么?

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是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独生子女财产继承最新规定是什么?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对于如何保障独生子女财产继承权利这个问题,答案是可以制定相应的遗嘱或者是遗赠协议,之后就是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是遗赠协议的内容让独生子女继承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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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独生子女的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
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算独生子女的情况:   
(1)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二十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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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迁户口还能继承家里的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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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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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如果发生争议,可参照我国《继承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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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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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养子找亲生父母后,如果解除了收养关系,不能继承养父家的财产;否则,可以继承。
  《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收养法》
  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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