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什么案子律师不能会见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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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律师禁止会见的案件,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对于上述三类犯罪,经许可才可会见的规定仅适用于案件的侦查阶段。具体什么案子律师不能会见,对于此问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阅读本文。
具体什么案子律师不能会见

一、具体什么案子律师不能会见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2、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3、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_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律师收费考虑哪些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三、律师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四、律师的作用具体是什么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具体什么案子律师不能会见,律师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情形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当事人,且律师提出的会见请求没有获得侦查机关的批准等。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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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权体现司法人道待遇,会见权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被羁押人从拘留逮捕起至一审审判止,如果没有任何法定延长情况的,其羁押期限是4个半月;如果有各种法定延长情况的,其羁押期限可长达20个月。除此之外还有特别重大复杂案件所适用的合法长期羁押以及司法机关违法办案所造成的超期羁押情况,因此,保障被羁押人审前有权会见亲友是一种司法人道待遇。 在司法实践中,被羁押人一般都要在羁押场所中度过一段不算短的日子。在羁押期间内,被羁押人思念父母妻儿亦是人之常情,提出会见亲属应该视为一种正当要求。我国在刑事法律上对此权利未作规定,在刑事司法中一般禁止被羁押人会见亲属,致使被羁押人没有机会会见亲属,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现代司法人道主义的要求。 对于被羁押人会见亲属权的问题,我国立法上采取回避态度和司法中实施保留基于一种顾虑:担心这种会见可能发生通风报信情况,影响案件侦查取证工作。但有专家表示,作为司法机关存在这种顾虑是可以理解的,只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和适当的控制办法,会见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其实是可能避免的。例如,看守人员在场、采用透明装置、实施时间控制,限定谈话内容等等。因担心会见可能造成通风报信后果而剥夺被羁押人的会见权,这种做法是违反人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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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综合考虑全案情况,根据拟宣告刑依法确定宣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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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于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适用该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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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宣告刑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拟宣告刑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依法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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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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