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随意更改劳动合同是否是合法的
不合法。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不算违法。如果双方约定由劳动者在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在以下两种情形时不违法,其他情形是违法的: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流程是哪些
1、公司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出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证明的内容主要包括:受雇时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离职原因和工作岗位等。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有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企业核查是否需要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受到相关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竞业限制协议最长为2年。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按月支付员工竞业补偿,标准为不低于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证据的保存
妥善保管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对于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文本资料,建议也要妥善保管至少2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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