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债权人损失怎么赔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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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债权人损失怎么赔

一、个人破产债权人损失怎么赔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确定债权,按清偿顺序进行赔偿。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公司破产欠个人的债务怎么还

首先要分清是借给亲戚个人的,还是借给公司的。如果是亲戚个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的私有财产,如房屋、车船等。如果是公司,还得清楚是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查封后将清理公司财产,并拍卖抵债,如果公司财产可以抵偿债务,则可以还清。如果不足以抵偿欠债,则属于资不抵债,可能无法全额还清债务,甚至无法偿还。

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公司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可以追纠个人资产。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个人破产债权人损失怎么赔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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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公司财物所有权以及国家、集体、个人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犯罪对象是与生产经营有直接联系的财物,一般是正在使用中的各种设备、用具以及牲畜。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并具备报复泄愤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即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的“由于汇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定罪处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
(2)破坏重要机器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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