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材料涨价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25人
专家导读 中标后材料涨价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合同签订之后,如果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之下可以变更合同。中标后材料涨价怎么办,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中标后材料涨价怎么办?

一、中标后材料涨价怎么办?

中标后材料涨价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合同签订后如果材料的价格上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价格上涨的问题,如果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情势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

对于合同签订后材料上涨是否属于所谓情势变更还是商业风险,需要参照合同约定,并从可预见性、归责性以及产生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因此,如果在签订合同后,原材料价格调整了,需要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并结合《民法典基本原则确定是否能够达到情势变更,依法变更合同,保证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二、中标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有哪些?

1、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纷可能管辖的法院作出选择,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好管辖的法院。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辖来,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管辖法院也有所不同,具体需要看法律规定。

2、书写起诉状,整理好相关的诉讼材料

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起诉状,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诉讼代理人的,还需要代理人身份信息,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3、法庭辩论质证

立案介绍后法院发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也会对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交换,对于证据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进行辩论,有新证据的,也可提交。

4、判决生效阶段

法庭辩论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经过,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判决。

可以,但是一般会做一份报告,报告详细列明开标、评标的过程,唱标价格等信息。当然也会写明具体的废标原因。

三、项目招标可以作废吗?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招标人不能通过招标文件予以排除,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遵守,具体归纳如下: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中标后材料涨价怎么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明确的解答,在当代的社会,中标后,如果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合同的内容和发生变更的话,可以协商诉讼解决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中标后材料涨价怎么办?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8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4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8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8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8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中标后原材料价上涨怎么办?
中标后原材料价上涨的,当事人之间可以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或者是解除合同,原材料价格上涨其实是情势变更的一种情形,此时如果被认定为属于不能预见的风险,就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确定处理的方式。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要怎样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签订后如果材料的价格上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价格上涨的问题,如果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情势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
关于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问题主要看是签订的哪种类型的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约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那么原材料价格上涨原则上应由承包方来承担风险.因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肯定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如要据此变更合同似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也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如果该承包合同按原来的约定履行下去影响到承包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亏损而不是盈利),因此本案应当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否则将有违公平原则。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材料涨价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合法吗?
材料涨价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材料涨价不是正常可以符合情势变更的情节而不能随便破坏约定好的事项,只要对方不履行合同就是违约,而当初如果没有就原材料价格问题写明在合同中的话,就必须要按照原有的合同继续完成所有内容。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签订后如果材料的价格上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价格上涨的问题,如果材料价格上涨造成情势变更的,可以变更合同。
关于合同签订后材料价格上涨问题主要看是签订的哪种类型的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约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那么原材料价格上涨原则上应由承包方来承担风险.因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肯定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如要据此变更合同似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也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如果该承包合同按原来的约定履行下去影响到承包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亏损而不是盈利),因此本案应当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否则将有违公平原则。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楼房涨价时开发商违约涨价怎么办
开发商违约,买方有权据合同规定,对开发商提出违约赔偿要求。违约行为所导致法律后果包括:第一,要求开发商严格遵守原定合同条款;其次,可以选择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以减轻损失;然后,根据合同规定,开发商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最后,也可以通过适用定金法则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建筑材料我们是在2月份去买的,但是是在5月份给我们运过来的,我们在去定的时候就签订了合同想要咨询下如果是合同签订前材料涨价,那么有什么样的办法找回这之间的差价
[律师回复] 如果合同已经约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那么原材料价格上涨原则上应由承包方来承担风险.因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肯定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如要据此变更合同似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也规定,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如果该承包合同按原来的约定履行下去影响到承包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亏损而不是盈利),因此本案应当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否则将有违公平原则。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我国司法实践中也有适用情势变更的案例,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条件包括以下四方面的的内容:
(1)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使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或者继续履行已不符合合同的目的。
(2)这种变化为当事人所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
(3)当事人对这种情况的变化在主观上没有过错,即这种变化不是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引起。
(4)在情况发生变化后,如果仍然按照原合同履行,对债务人明显不利,比如会造成重大损失等。
合同
首先是订立的基础发生了显著变化,即原材料的大幅度上涨;
其次,该种变化发生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的这段时间内;再次,该种变化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预见的,并且不可归责于当事人。
最后,如要求承包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会根本破坏当事人间的利益均衡基础,产生违背社会正义观念的显失公平的结果。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由双方共同来承担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风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口罩涨价多少算哄抬物价
口罩涨价超过了政府限价规定的就属于哄抬物价行为,具体情况下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所制定的标准是不同的,部分地区明确规定了疫情期间与疫情相关的防护服务器是一律不得涨价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建筑材料,人工费价格大幅上涨,对于固定价的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可以调整价格
[律师回复] 固定总价合同是属于价格规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价格的,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这为固定总价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进行承包时,承包人如果对发包人的工程项目内容、风险范围和报价不进行调整的时候,就会签订固定总价合同,但是会有风险。固定总价合同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因此如果业主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小区物业费要涨价该怎么办,可以随便涨价吗?
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单方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因政府调整价格外,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得单方提价。如果确有必要增加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后方能增加。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车船税涨价的有关资料,我最近听朋友说这个涨价了所以我想找一下有关资料看看谢谢
[律师回复] 目前税额标准应该是多少?
按照重庆市此前规定,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的小客车按照排量来计税,排量
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为120元;
排量
1.0升以上至
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
排量
1.6升以上至
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
排量
2.0升以上至
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660元;
排气量
2.5升以上至
3.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1200元;
排气量
3.0升以上至
4.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2400元;
排气量
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3600元。
关于车船税的缴纳,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起来看看吧~
车船税不能跨年缴
一般而言,市民在购买车险时,会包含车船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税务机关和代收代缴义务人不得提前征收车船税税款。也就是说,选择了提前购买次年保险的车主,会遇到车船税不能代缴的情况,影响车辆年审。不光在年审时容易遭“卡”住,迟缴还会产生滞纳金。因为车船税的缴纳是按照年度来计算的,如2017年的车船税从1月1日到12月31日都可以缴纳,如果过期不缴,就会产生滞纳金,每天按照万分之五计算。据介绍,目前重庆市约有30万车主选择的是跨年投保,约占所有车主的10%。
跨年投保的车主如何避免年审被“卡”?
据工作人员介绍,有三类解决办法。
一是自行前往地税局缴纳,但需要自己准备材料,程序较为繁琐。
二是提前办理年审,仍由保险公司代缴。比如,本该次年元月年审的车主,可于当年12月份年审,这样,可以用当年已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税票进行年审。
三是能在次年购买车险的,尽量不要提前在今年购买车险。保险业内人士提醒,如果车主的保险是次年1月到期,不要提前在当年12月购买保险,尽量选择在次年1月1日以后至到期日之前购买保险,这样也不会涉及车船税跨年缴纳的问题。
自行缴纳车船税需提供哪些材料?
自行缴纳车船税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纳税人编码;
3、 购置的新机动车,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车辆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提供的上述资料,在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的第二年可不再重复提供。
车船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 税款所属期限:填报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 纳税人名称。
3、 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4、 联系电话。
5、 车牌号。
6、 车船识别代码(车架号/船舶识别号)(17位号)。
7、 计税单位(排量)。
8、 年应缴税额。
二、7月1日起,私家车年检实施新规?假的!
重庆公租房要涨价了吗?好久涨价哟
[律师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房东涨价造成违约的,是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提起诉讼等的方式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中标后材料涨价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