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不需要交诉讼费,提起行政和民事诉讼才需要缴纳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1)有适格的自诉人。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
(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三、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五、民事案件立案后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六、民事案件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七、民事案件中可以免交诉讼费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刑事自诉立案成功怎么不通知交诉讼费的这个问题就介绍到这里,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不会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诉讼费。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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