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如何对付工伤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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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劳动仲裁等方式来处理;而对于单位或劳动者与社保局、劳动局之间的工伤纠纷,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关于如何对付工伤纠纷的问题,下面律图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按照规定如何对付工伤纠纷

一、按照规定如何对付工伤纠纷

1、对于工伤纠纷,一般会这样处理:

a、当事人之间进行友好协商;

b、由第三人调解处理解决工伤纠纷;

c、指定机构仲裁解决工伤纠纷;

d、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事故赔偿条件有哪些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三、工伤认定的范围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如何对付工伤纠纷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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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不动产纠纷非常复杂,如果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不仅可能造成现实中审理案件的不便,且有悖专属管辖设立的初衷国外的通行做法也并未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适用专属管辖而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而是仅将不动产物权纠纷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最高人民在1995年12月8日作出的《关于债务纠纷案管辖问题的通知》中,认为该案虽然涉及房地产,但案件纠纷是纯粹的给付货币的债务纠纷,由双方约定管辖并无不当,并不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通过这个《通知》也可以看出最高院也倾向于不能笼统地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而是要分清该纠纷的本质究竟是不动产物权纠纷还是仅仅是因该不动产而产生的其他债权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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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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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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