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享受同样的继承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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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男女享受同样的继承权吗?按照民法典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是儿子或女儿,无论是已婚或未婚。继承权被侵犯的,当事人可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男女享受同样的继承权吗

一、男女享受同样的继承权

按照民法典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是儿子或女儿,无论是已婚或未婚。继承权被侵犯的,当事人可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含义是:

1.男性与女性具有平等的继承权,不因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

2.夫妻在继承上有平等的权利,有相互继承遗产的继承权,如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3.在继承人的范围和法定继承的顺序上,男女亲等相同,父系亲与母系亲平等。

4.在代位继承中,男女有平等的代位继承权,适用于父系的代位继承,同样适用于母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条件

1.被继承人具有合法的遗嘱: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有效的遗嘱,那么继承权将会按照遗嘱上的规定被分配。

2.合法的继承人:根据我国的《民法典》,合法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

3.遗产具有合法性:被继承的财产必须是合法的,不能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或限制继承的情况。

4.无效继承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如果继承人存在被限制或禁止继承的情况,如被法院判决剥夺继承权或者有失德行为等情形,那么遗产将被分配给其他的合法继承人。

5.法定期限:继承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张继承权,否则将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张继承权,未主张的视为放弃继承权。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

三、确认自己是否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有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获得继承权的方式。想要继承遗产必须先确定自己是否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来源于亲缘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已故之人的下列亲属有继承权: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来源是已故之人的主观意愿,即其自身对财产的处置意愿,他/她可以指定财产归某一方或多方继承,并且继承人可以与他/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遗嘱继承唯一的例外,是已婚之人立遗嘱将遗产留给第三者继承,这种遗嘱会因为触犯了“公序良俗”而无效。

男女享受同样的继承权吗?原则上来讲是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导致一方继承的遗产份额会更多一些。当然者并不是因为性别的原因,而是因为一方对被继承人多履行了赡养义务,或者在生活上面确实存在困难等等。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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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本案中,儿媳阿瑛在丈夫去世后,依然与公婆生活在一起,在其婆婆郑老太太生病时,她仍以儿媳的身份对其进行照料,其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她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赡养人郑老太太的遗产。据此,判令阿瑛继承郑老太太的遗产4间房屋中的2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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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法律依据: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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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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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继承法抄中,子女与配偶、父母同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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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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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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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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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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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二)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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