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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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对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无固定收入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8.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有什么

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项目为: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有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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