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算违约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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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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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算违约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算违约

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算违约

劳动合同期限辞职不算违约的。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是不是合法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是不是合法视情况而定:

除了服务期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以下情形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是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是不是有效视情况而定:

除了服务期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除以下情形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条款: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算违约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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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房东违约金能提前解除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有种意见认为:该条所规定的是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也属于法定解除权。
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排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中的这类约定因其违反《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而无效。理由是:拾同勘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条第5项实际上是指法律另外规定法定解除权的情形,而《合同法》第410条恰恰是对委托合同当事人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定解除与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不同的概念。法定解除不是依法自动解除,是否解除还要看权利人是否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和第40条只是规定“当享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可见,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由权利人决定,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即使约定不得解除合同明显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该条款也并非是无效条款,而只是显失公平条款,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条款。《合同法》第40条并不是强制性条款,该条只是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的含义是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这种排除解除权的合意,在《合同法》第410条的授权范围内,并不违反法律。在本案中,委托合同当事人约定如果如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违法法律规定。该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丁某作为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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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违约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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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租房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多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法律上,押金一般应理解为保证房屋及家具完好的保证金,它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下面由中顾法律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违约金应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违约金的《合同法》规定: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解除合同可提前约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和房东协商不一致的,以下几种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上述书面文件,对于审理时判断哪一方构成违约、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应的损失该如何计算,都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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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前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不需要给违约金,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的信任为条件,如果一方失信或委托方不再需要受托方办理委托事宜,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法律虽然赋予委托人和受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在委托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仍以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处理原则,即以双方在委托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享有和履行为认定是否存在违约及承担相应的责任。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有理由不再需要咨询公司办理委托事项,依法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但解除合同如果不是咨询公司的过错,你公司则应依照合同约定赔偿相应损失。相反,如果你公司解除合同违反委托合同的约定,依法仍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如何做到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双方可以在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让,想提前解除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合同的条件,找到新的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如果没有和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商议好,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就是要赔偿提前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了直接的损失和间接的损失,直接的损失是现在可见的费用得支出,即财产的损失,而间接的损失就是未来遇见的一些利益。
房东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怎么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相关知识:解除合同可提前约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和房东协商不一致的,以下几种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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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算违约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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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协议提前解除,违约金怎么赔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法律上,押金一般应理解为保证房屋及家具完好的保证金,它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下面由中顾法律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违约金应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违约金的《合同法》规定: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解除合同可提前约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和房东协商不一致的,以下几种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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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其次,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因此,对于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应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具体约定,并且在合同中写明,可以参考下列方式:
(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解除合同返还租赁房屋物品吗如果房屋内的东西是属于房东的,房客擅自搬离物品,房东可以向,也向公安报案。
四、房屋租赁合同中,押金是否退还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租房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法律上,押金一般应理解为保证房屋及家具完好的保证金,它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下面由中顾法律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违约金应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违约金的《合同法》规定: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解除合同可提前约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和房东协商不一致的,以下几种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上述书面文件,对于审理时判断哪一方构成违约、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应的损失该如何计算,都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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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算违约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算违约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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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企业给员工提供特殊待遇可否约定违约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解决户口、提供住房、提供专车,或者为劳动者提供境外工作机会等特殊待遇,能否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并约定劳动者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劳动合同法》对可约定服务期的情形进行了限制,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除此以外,其他任何情形下均不能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部分劳动者提供很优越的待遇,招聘时为劳动者提供当地户籍指标,给劳动者解决当地户口;为劳动者提供的公寓或商品房,为劳动者提供司机,配备专用车辆,或者给劳动者提供到国外工作的机会,在提供这些特殊待遇的同时,往往也要求劳动者为单位服务一定的期限,劳动者如提起离职的,一般需承担不菲的违约金。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的,能否约定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对于这个问题,有些地方性法规予以肯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劳动合同法》对此进行了否定性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因此,《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解决户口、提供住房、提供专车,或者为劳动者提供境外工作机会等特殊待遇的,不能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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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法律上,押金一般应理解为保证房屋及家具完好的保证金,它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下面由中顾法律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违约金应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违约金的《合同法》规定: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解除合同可提前约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和房东协商不一致的,以下几种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上述书面文件,对于审理时判断哪一方构成违约、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应的损失该如何计算,都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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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不是以解除为前提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违约金是不是以解除为前提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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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实际租房过程中,房东也会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法律上,押金一般应理解为保证房屋及家具完好的保证金,它和违约金是两回事,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下面由中顾法律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违约金应予明确: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计算。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损失数额,都必须自行举证加以证明。因此对于租赁合同解约的实际损失,可能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损失数额难以确定。违约金的《合同法》规定: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解除合同可提前约定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和房东协商不一致的,以下几种情形,租客也是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的:
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譬如租房是为了便利工作生活,如果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很可能需要另外租房居住。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就可以事先和出租方约定,一旦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找到适合的人转租,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提讼。上述书面文件,对于审理时判断哪一方构成违约、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应的损失该如何计算,都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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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呢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违约行为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此约定的,当然也应属违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定程序解除,但未明确规定解除的法律后果,但不等于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建立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制度和信用制度。对此,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1、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1)用人单位招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签订了或其他协议的,未到期的仍应继续履行,并应与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又不履行协议的,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可与其。劳动关系解除后,如原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或用人单位依法规定了赔偿办法的,职工应按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依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无约定或无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东愿意支付违约金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东愿意支付违约金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有种意见认为:该条所规定的是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也属于法定解除权。
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排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中的这类约定因其违反《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而无效。理由是:拾同勘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条第5项实际上是指法律另外规定法定解除权的情形,而《合同法》第410条恰恰是对委托合同当事人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定解除与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不同的概念。法定解除不是依法自动解除,是否解除还要看权利人是否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和第40条只是规定“当享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可见,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由权利人决定,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即使约定不得解除合同明显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该条款也并非是无效条款,而只是显失公平条款,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条款。《合同法》第40条并不是强制性条款,该条只是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的含义是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这种排除解除权的合意,在《合同法》第410条的授权范围内,并不违反法律。在本案中,委托合同当事人约定如果如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违法法律规定。该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丁某作为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房东愿意支付违约金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东愿意支付违约金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有种意见认为:该条所规定的是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也属于法定解除权。
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以约定排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委托合同中的这类约定因其违反《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定而无效。理由是:拾同勘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条第5项实际上是指法律另外规定法定解除权的情形,而《合同法》第410条恰恰是对委托合同当事人合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同任意解除权的另外规定,属于第94条第5项规定的当事人享有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从拾同淤第410条的条文表述来看,如果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蛋合同法》第410条的适用,那么《合同法》第410条应增设除外条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未作此规定,表明立法禁止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排除第410条的适用。因此,如果委托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只负赔偿对方损失之责,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定解除与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不同的概念。法定解除不是依法自动解除,是否解除还要看权利人是否行使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和第40条只是规定“当享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解除合同。可见,法定解除权的行使由权利人决定,因此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即使约定不得解除合同明显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该条款也并非是无效条款,而只是显失公平条款,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条款。《合同法》第40条并不是强制性条款,该条只是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的含义是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这种排除解除权的合意,在《合同法》第410条的授权范围内,并不违反法律。在本案中,委托合同当事人约定如果如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违法法律规定。该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丁某作为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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