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必备哪些条款?
1、房屋租赁合同应该具备的条款有:
(1)租赁双方的姓名身份信息;
(2)房屋的位置面积信息;
(3)租赁期限;
(4)租金数额与交付方式;
(5)装修的约定与转租的约定;
(6)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以及其他相关约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流程是怎样的?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6、收费标准: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房屋租赁合同当中的条款比较多,各位要学会分清主次,知道哪些是比较重要的、一定要有的条款,而哪些则是次要的,对合同的签订影响不大。这样主次分明,才能把握住房屋租赁合同的重点。签订的合同,才是有利于自身利益保护的。
三、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1、法律责任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损失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3、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违约纠纷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租房合同必备哪些条款需要结合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如果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的,那么就需要采取法定的方式书写相关的租赁合同。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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