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不是合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不是合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ArticleTitle}

一、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不是合理

视情况而定。如果陪嫁的财物是结婚登记之前女方得到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陪嫁的财物是结婚登记后女方得到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赠与女方一方的财产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女方提出离婚是不是需要退还彩礼

离婚时不管谁提出离婚,只有以下三种情形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法院才会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此之外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女方自愿返还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是不是需要去结婚的地方办理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不一定要去结婚登记得地方。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

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不是合理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2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不是合理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4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合理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合理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否合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否合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带走陪嫁男方的东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属于盗窃,根据东西的价值来确定怎样进行处理。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否合理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否合理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陪嫁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方嫁妆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是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第二种司法实践的情况是,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即使是在结婚登记以后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合理吗
看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应该退还。结婚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后,陪嫁费是谁出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关于彩礼在双方分开时如何处理,我国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在离婚时,“嫁妆怎么处理”“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这类的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认定嫁妆的性质,从而判断其归属。
根据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所以,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目前来看,虽然法律并有明确规定离婚时嫁妆应当如何处理,但是一般会把登记结婚前的嫁妆当作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如果是结婚登记后带来的嫁妆,则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嫁妆和彩礼在离婚时都纠缠在一起,因此离婚时嫁妆具体怎么处理,还需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2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时,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否合理
女方婚前所得陪嫁财物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后所得或无明确规定专属女方的财物,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须均分。具体处理需依据获取时间及相关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了陪嫁钱能不能退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了陪嫁钱能否退回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要求退回陪嫁呢

一,尚未结婚;

二,已经结婚。

第一种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返还。在
第二种情形下则要在离婚的前提下区别情况处理。也分两种情况:
1、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确未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主张的一方承担“确未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否则,不能要求返还。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主张的一方承担两项举证责任:
A、嫁妆是办理结婚证之前给付的;
B、离婚时,由于嫁妆的给付而导致给付人一方生活困难,即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由于女方陪嫁的嫁妆,与男方给付的彩礼,在法律上并不是同一属性,对于嫁妆的返还,不应想当然地适用上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原则和规定。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判断嫁妆的性质,还是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进行认定。如果是“领证”之前给的,嫁妆应当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带走;否则,从法律上说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关于彩礼的返还
1、什么是彩礼
这里所说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仅仅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因此,若男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的,属于彩礼。若给付的财物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或者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而是男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彩礼的性质。应当按照一般的赠与处理,离婚时如果不是女方自愿返还,一般判决不予退回。
2、哪些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
200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中就彩礼的返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
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实际接受彩礼的亲属)返还彩礼;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当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则不受此限。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2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离婚了陪嫁钱可以退回?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要求退回陪嫁呢

一,尚未结婚

二,已经结婚。

第一种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返还。在
第二种情形下则要在离婚的前提下区别情况处理。也分两种情况:
1、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确未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主张的一方承担“确未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否则,不能要求返还。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主张的一方承担两项举证责任:
A、嫁妆是办理结婚证之前给付的
B、离婚时,由于嫁妆的给付而导致给付人一方生活困难,即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由于女方陪嫁的嫁妆,与男方给付的彩礼,在法律上并不是同一属性,对于嫁妆的返还,不应想当然地适用上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原则和规定。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判断嫁妆的性质,还是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进行认定。如果是“领证”之前给的,嫁妆应当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带走否则,从法律上说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离婚了陪嫁钱可以退回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了陪嫁钱可以退回吗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了陪嫁钱能否退回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要求退回陪嫁呢

一,尚未结婚;

二,已经结婚。

第一种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返还。在
第二种情形下则要在离婚的前提下区别情况处理。也分两种情况:
1、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确未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主张的一方承担“确未共同生活”的举证责任,否则,不能要求返还。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主张的一方承担两项举证责任:
A、嫁妆是办理结婚证之前给付的;
B、离婚时,由于嫁妆的给付而导致给付人一方生活困难,即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由于女方陪嫁的嫁妆,与男方给付的彩礼,在法律上并不是同一属性,对于嫁妆的返还,不应想当然地适用上面《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原则和规定。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判断嫁妆的性质,还是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进行认定。如果是“领证”之前给的,嫁妆应当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带走;否则,从法律上说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关于彩礼的返还
1、什么是彩礼
这里所说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仅仅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因此,若男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的,属于彩礼。若给付的财物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或者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而是男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彩礼的性质。应当按照一般的赠与处理,离婚时如果不是女方自愿返还,一般判决不予退回。
2、哪些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
200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中就彩礼的返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
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实际接受彩礼的亲属)返还彩礼;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当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则不受此限。
离婚了可以要回陪嫁钱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陪嫁的财产,从法律意义上讲,是一种赠与行为。男方只要同意,接受就行。如果属于一般家庭生活用品。
陪嫁的财产,是属于某一方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双方所有。我认为,对一般家庭生活用品,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对于房产、机动车辆等大宗财产。就要根据登记权属来确定。这也反映了赠与人的意思。如果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某一方,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女方要求退还陪嫁是不是合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