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赠与的财产怎样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双方均系未婚的同居关系:一方主张撤销赠与、返还赠与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2、一方或双方已婚的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承诺以欠款、借款或者其他形式补偿另一方,受赠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同居赠与的财产怎样处理。
同居赠与的财产怎样处理

一、同居赠与的财产怎样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对方财产,需要区分两种不同情况加以处理:

(一)双方均系未婚的同居关系

这种同居关系法律并不禁止。如果一方赠与对方财产应当按照《民法典合同编》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若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主张撤销赠与、返还赠与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即:赠与的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或者赠与的不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赠人,则不可撤销,反之可以撤销赠与。

(二)一方或双方已婚的同居关系

有配偶者向另一方赠与财产,由于该赠与的基础是非法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且赠与的财产属于赠与人与其合法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获合法配偶同意的情况下赠与他人,侵害了合法配偶的财产权,所以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一书的观点,这种赠与行为是不可强制执行的自然债务,履行与否全凭当事人自愿,尚未履行的,受赠人不得诉请履行;已经给付的,赠与人不得诉请返还。实践中,合法配偶一方诉请受赠与人全额返还赠与财产,一般能够获得法院支持,而赠与人(有配偶的一方)请求受赠人(同居的另一方)返还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理由,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有配偶者出具欠条借条等,承诺以欠款、借款或者其他形式补偿另一方,受赠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配偶者支付补偿款后反悔,主张返还已经支付的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亦不予支持。

二、关于与他人同居是否限定有共同居所问题

“同居”是指不以夫妻之名,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界限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共同生活。有的学者提出,同居应当限定有“共同居所”。但大多数人认为,共同居所是一个证据,可以有力地证明双方的同居关系,但是不能要求一定要有共同居所。共同居住既可能是有两人单有的共同居所,也可能是在一方家里。

三、如何防范同居关系带来的法律风险

1、擦亮眼睛,远离已婚者,切勿玩火

规避风险最好的办法是远离它。对于单身者来说,要警惕那些自称婚姻出现危机,正在准备离婚的人,因为你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与已婚者同居等于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2、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妥善约定子女抚养问题

关于子女的抚养协议,至少应当包括子女的姓名、抚养权抚养费探视的时间和具体方式等内容。在有条件时,可以就孩子未来接受高于义务教育的更好教育的费用负担做出约定。

3、共同经营、购买房产或其他高价值财产前,订立书面约定

对于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的归属,书面的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约定,是避免将来对财产的归属、共有的份额发生争议的最好方法。

4、保留大额支出的凭据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车辆、房产等,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共有份额。同居期间共同的生活支出,例如旅游费、拍摄婚纱照的费用等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支付给对方用于生活支出的款项,由于已经花掉,付款方无权要求返还。以上情况都需要用付款凭据来证明,做个有心人并妥善保存相关凭据就显得尤为必要。付款凭据通常有收据、发票、银行交易记录、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等表现形式。

5、接受赠与应当及时交付。

同居者之间的合法赠与,若没有交付可以撤销。所以,接受赠与应及时办理交付。对于接受有配偶者的赠与,还应当防范被赠与人的配偶索回。

同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均未婚的同居,一种是其中一方或两方均已婚的同居。要知道,后者是有可能构成重婚的,因此需要慎重认定。至于,同居赠与的财产怎样处理?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同居赠与的财产怎样处理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1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3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6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7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同居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同居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同居期间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对于同居期间赠与的财产如何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同居关系一般可以划分为两种:
一种是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尤其是恋爱关系下的同居,在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比如双方财产混同放在一起分不谁是谁的了,那要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第二种同居是双方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如果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而且双方具备结婚的实质条件,那是婚姻法承认的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下双方分手,同居期间的财产都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同时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原则进行分割。
如果双方同居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即便是以夫妻名义,那也不是事实婚姻,只是非婚同居,这种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一般共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物权法》第103条
双方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同居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同居赠与的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同居赠与的财产怎么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同居赠与的财产怎么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同居期间赠与财产怎么处理
1、双方均系未婚的同居关系:一方主张撤销赠与、返还赠与财产,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2、一方或双方已婚的同居关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承诺以欠款、借款或者其他形式补偿另一方,受赠方起诉要求支付该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同居期间赠与财产怎么处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婚外同居财产赠与同居者如何处理
在婚外恋期间,为了维护双方的不正当关系给予情人的财物,实质上属于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是无偿、不要式、诺成合同。婚外情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同居者一方,婚外同居者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即依法生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赠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共有人能撤销赠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赠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共有人能撤销赠与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任何一方不可擅自处分在生活中,基于婚姻、同居关系、继承等因素而获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全体共同所有人所有的,只有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如赠与、买卖、租赁等。任何一方未经同意,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例如夫妻离婚时,丈夫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的,妻子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向第三者索回赠与财物。当协商不成的,妻子可以将第三者告上,通过诉讼的方式索回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属于按份共有的,任何一方原则上只可以处分相应份额的财产所谓共同财产的“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如甲与好友乙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屋,甲出资六万元,乙出资四万元,该房屋即可以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的房屋,甲男和乙女可以按照各自出资的比例享受收益及承担责任。按份共有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自主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不需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但在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时,其它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按份共有人一方将共同共有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的,属于侵权行为,其它按份共有人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追回属于自己份额的财产,并追究该共有人的法律责任。如上述例子的甲擅自将其与乙按份共有的房屋,赠送给其他人的,乙女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追回属于自己份额的房屋产权,并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究甲的相应责任。当因离婚、同居分手等原因需要处理共同财产时,发现已有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如擅自将共同房产、车辆等赠与第三者的,应当及时要求返还共同财产。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离婚律师协助追偿,通过诉讼的方式,撤销赠与,并追究擅自赠与者的法律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同居赠与的财产怎样处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