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老房子可以强制拆除吗
农村老房子政府是否可以强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农村老房子满足下列条件可以强拆: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2、农村老房子符合下列条件的政府不得强拆:
(1)农民现居的唯一住房
农民所居住的房屋本身属于问题房屋,按理说是需要拆掉的,但这个房屋有属于农民家里的唯一住所,如果拆除的话,农民将出现无房可住的情况
(2)农民祖上传下来的房屋
农村修的老宅子都比较结实,有些已经住了几代人,对于这种祖上传下来的房屋,农民是可以继承的。
(3)虽未按划定位置,但总面积不超标的房屋
这种情况在山地比较常见,由于地势的原因,有些地方的面积小于农民宅基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于是农民在好几个地方都盖了房子居住。原则上来说,只要这些院子的总面积不超过农民合法持有的使用面积,都是可以的。但需要向村里说明情况,并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村里备案。
(4)其他农民赠予的房屋
在农村,有些五保户是没有后代的。有些农民在这些老人生前的时候,主动尽到了照顾老人的义务。按规定,作为回报,老人是可以将房屋赠与照顾他的农民的。属于这种情况的房屋,村里不能按照无主房屋处理,其他农民也不能占用这类房屋。如果被赠予的农民不同意的话,这种房屋也是不允许随随便便就拆除的。
二、农村房屋强拆纠纷要注意什么
(一)补偿标准低
土地管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
(二)随意性大
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在同等的条件下,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交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补偿标准随意性大。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仅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有不少拆迁补偿协议不是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或户主)订立的,而是在本人未签字或授权的情况下,由享有家庭共同财产权的其他家庭成员以自己名义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此类拆迁协议往往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家事代理的性质。
(四)处理难度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案情复杂
农民房屋拆迁纠纷案件拆迁主体间的权利义务纵横交错,其中有拆迁人与被拆迁农户的补偿安置关系,有被拆迁农户与承租人的腾房关系,拆迁人与委托拆迁部门之间的委托关系,还有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被拆迁农户、拆迁人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等,由此形成案情错综复杂。
2、群体性纠纷多,社会影响大
由于城市发展和旧城改造建设中,多为集体拆迁或片区拆迁,虽然被拆迁农户的情况千差万别,但各被拆迁户要求得到合理的安置补偿等方面的利益是一致的,这一共同利益使各被拆迁户结成一个个小的群体,一旦与被拆迁农户发生纠纷,就容易发生群体性静坐等事件,社会影响大。
3、息诉工作难做
此类纠纷诉至法院,往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农户之间的矛盾纠纷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且司法实践中,由于此类案件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认识不尽一致,导致当事人对法院判决和认可度大受影响。
1、违建房拆除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农村老房子政府是否可以强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这个房屋有属于农民家里的唯一住所,如果拆除的话,农民将出现无房可住的情况,是不可以强制拆除的,以上就是关于农村老房子可以强制拆除吗的相关介绍。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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