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拆迁安置房分割首先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情况有:
(一)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二)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若拆迁安置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话,在离婚的时候是绝对不能分割的。
二、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房产
被拆迁房是夫妻共同房产的话,拆迁房也属于共有房产。对夫妻共有房产的认定标准是: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有产权证的拆迁房跟一般的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如果拆迁房是夫妻共有房产,夫妻离婚后,如果其中一方获得了拆迁房的产权,应该对另一方支付补偿金。不过,被拆迁的房产如果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拆迁安置房。
四、动迁房离婚了怎么补偿
离婚后动迁房的赔偿需要区分情况,如果是私房,要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如果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不存在房屋补差价问题,也不存在房屋变更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这种被拆迁安置的新房应该是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补偿给另一方;
2、如果存在房屋补差价,所补的差价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的,这就需要分析被拆迁房的价值和所补的差价在整个新房屋中各自所占的比例,所补差价的比例部分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后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的,不管存不存在差价问题,都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都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款。因此离婚时动迁房是否有补偿需根据房产的性质具体分析。
拆迁房属于公房,若补偿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积为计算依据,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离婚时应给予补偿款。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应该均等分割,拆迁房可以变卖变现,房款一人一半,如果不变卖房产,拥有房子产权的一方,根据市场价给付一方一半的房款,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解决。如果对于婚后拆迁房离婚如何分割的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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