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冒名登记结婚如何离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冒名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一、冒名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冒名登记可以进行行政诉讼申请婚姻无效

对于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已无法撤销该婚姻登记,利害关系人只得向人民法起诉要求撤销。

其具体程序为,以婚姻登记机关为被告,另一方当事人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两次结婚登记该会如何样离婚

依法定程序,两次结婚登记离婚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结婚证不见了如何离婚

结婚证丢失离婚可以采取的方法: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人丢失了结婚证,则可以拿对方的那一本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2、夫妻双方中两人均丢失了结婚证,则必须要先去民政局开一份证明材料,证明两人属于合法夫妻,并且对结婚证丢失做一份书面证明,并将该证明存档。接着才能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直接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双方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向做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该登记机关必须对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属实,才可以进一步补发结婚证。

4、如果双方丢失了结婚证,并且对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意味着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建议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官判断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则有较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冒名登记结婚如何离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冒名登记结婚如何离婚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4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0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5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6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冒名登记的婚姻如何离婚?
冒名登记的婚姻想要离婚的话,那么是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撤销婚姻的关系,从而申请无效的婚姻,一方以欺诈的方式而获得的婚姻关系,那么这个关系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冒名登记的婚姻离婚后能分财产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冒名登记的婚姻离婚后能分财产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冒名婚姻登记无效吗,怎么规定的
冒名婚姻登记有效,只要是领取了对应的结婚证,那么不管名字是不是假的,婚姻就是事实存在的,具有对应的法律效力,冒名不符合婚姻无效的条件,所以不能说冒名婚姻登记无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的婚姻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婚姻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当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并依法进行登记时,婚姻关系便告成立。如果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其隐瞒的身份信息并未对婚姻的实质要件产生影响,比如隐瞒法定结婚年龄、近亲属关系等,否则,将影响婚姻的效力。而无效婚姻一般是指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结合,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范围是有严格限定的,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再有其他无效婚姻的情形。即便是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在符合婚姻成立要件的情况下,该婚姻关系仍然是成立且有效的。合法有效的婚姻重视的是实际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原始身份,而不能仅凭婚姻登记的姓名、身份证与其本人不符而否认该当事人的原始身份。在假冒他人身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结婚证上的照片为该行为人,且申请登记的行为也由其本人实施,且不存在《婚姻法》第10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此类的婚姻登记应属于有效登记。因此,笔者认为,即便是冒用身份证登记的婚姻是有效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只能对胁迫结婚的情况,依当事人的申请行使撤销婚姻的职责。除此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受理。所以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的婚姻不属可撤销婚姻。
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后,一方向要求与对方离婚,应当以离婚纠纷案由受理,并对双方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直接认定使用虚假身份证登记的人为婚姻当事人,在判决时以其本人的真实身份进行认定。
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冒用他人身份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婚姻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当符合婚姻的实质要件,并依法进行登记时,婚姻关系便告成立。如果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其隐瞒的身份信息并未对婚姻的实质要件产生影响,比如隐瞒法定结婚年龄、近亲属关系等,否则,将影响婚姻的效力。而无效婚姻一般是指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结合,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由此可见,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范围是有严格限定的,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再有其他无效婚姻的情形。即便是冒用他人身份证进行结婚登记,在符合婚姻成立要件的情况下,该婚姻关系仍然是成立且有效的。合法有效的婚姻重视的是实际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原始身份,而不能仅凭婚姻登记的姓名、身份证与其本人不符而否认该当事人的原始身份。在假冒他人身份登记的过程中,由于结婚证上的照片为该行为人,且申请登记的行为也由其本人实施,且不存在《婚姻法》第10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此类的婚姻登记应属于有效登记。因此,笔者认为,即便是冒用身份证登记的婚姻是有效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只能对胁迫结婚的情况,依当事人的申请行使撤销婚姻的职责。除此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无权受理。所以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的婚姻不属可撤销婚姻。
对于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后,一方向要求与对方离婚,应当以离婚纠纷案由受理,并对双方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直接认定使用虚假身份证登记的人为婚姻当事人,在判决时以其本人的真实身份进行认定。
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风险,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有哪些风险 只能全款,不能贷款 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子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也不能选择商贷,只能选择全款。因为贷款只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 财产分割麻烦 夫妻双方如果婚姻破裂导致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如果房产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该房产应属承担抚养孩子义务的一方与孩子共同居住,可能由此引发抚养权争夺局面。 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须要出售,则要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 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另外,父母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应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父母想再收回房屋易遇障碍 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赡养纠纷欲收回房屋。实践中已有子女成年后将房屋出卖,不让其父母居住的情况发生。 如果孩子在婚后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逝者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前财产。这意味着,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孩子名下的房产也将作为遗产分割和继承。 孩子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上没有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时,按照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 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根据政策,成年后可购买1套住房。 虽然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提前为孩子买房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但上面这些风险还是应该考虑清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冒名登记的婚姻离婚后可以分财产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冒名登记的婚姻离婚后可以分财产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办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登记的财产债务怎样
[律师回复] 现行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同居期间财产、债务应如何处理。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度,并第一次提出了夫妻个人财产制这种新型财产制度。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有上述专门规定的,可适用上述专门规定;没有专门规定的,实践中一般是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债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6、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财产时,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与下列的财产区别开来:一是与同居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约定同居期间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以及法定属于同居一方所有的财产,不能参与与分割。二是与子女的财产区别开来,子女通过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归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分割。三是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即双方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个人所有的财产区别开来。四是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即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财产区别开来。  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7、下列财产,可以认定为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同居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冒名登记的婚姻离婚后还能否分财产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冒名登记的婚姻离婚后还能否分财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破产债权登记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债权登记名词解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是指和清算组依法对清算企业〔或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负债所进行的受理申报和清查核实工作。
破产债权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相关知识拓展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 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 债权人和 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冒名登记结婚如何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