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单是否属于合同
如果订单载明标的物名称、价格、数量、交货期等要件,卖方接受的,这份订单就是合同。合同需要双方约定具体的产品或服务,而订单所约定的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基本是约定俗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单方是否能解除合同
单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单方签字合同是否生效
单方签字合同不生效。同是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体现,需要双方签字表示对合同的认可。
而且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都签字或者盖章。
但是如果合同只有一方签字,但一方已经实际履行合同,另一方也接受履行的,则单方签字的合同也有效。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订单是否属于合同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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