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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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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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

一、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

1、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可以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3、第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文本丢失的,可以找原劳动者或者原单位复印。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虽然没有保存时间的法律规定,不过一般也会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解除劳动合同找什么部门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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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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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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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人民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因此, 您可以将您已经搜集完整的犯罪线索提交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建议您到您签订合同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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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提讼。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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