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人物名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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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人物名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一、小说人物名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小说人物名不受著作权保护。

版权保护一般针对的是单独的作品,小说的本身符合是这一条件的,所以是受版权保护的,但是“小说中的人名”往往不能单独构成作品,也就无法受到版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

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二、新闻图片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图片新闻及文字新闻配图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关键在于判断该类新闻是否仅只表达了“单纯事实消息”,即图片新闻及文字新闻配图能否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

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如果新闻图片符合以上要求的,属于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果不能满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特点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小说人物名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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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单位工作假名字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对于单位工作假名字受法律保护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效力分析涉及到很多的细节,对于签假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该行为的原因、目的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综合进行判断,而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在实践中,当事人选择签合同时用假名字可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如果这时候合同双方已经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签合同时用假名字是为了欺诈对方,有不正当的目的,那么,一般认为合同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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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的《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款明确将建筑作品与美术作品一起列入其保护范围,同时该条第七款规定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即建筑物、设计图、建筑模型均可受到我国著作权的保护。
但并不是所有的建筑作品都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即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并且必须具有审美意义。即作为著作权法客体的建筑设计至少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独创性。独创性是指由作者(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完全不同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建筑作品不同于小说、诗歌、绘画等文学艺术创作,因其必须是从功能上要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并且受到技术、规划、周围环境、地质结构等条件的制约,因此它的创造性要求应是较低的,作为建筑作品,它的独创性更多的应该反映在它是创作完成的(当然这并不排除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对已有建筑的借鉴),当该创作并没有与已有作品接触后且与该已有作品实质相似,即应认定为具有独创性。
2、可复制性。可复制性,指著作权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现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一种知识产品,具有非物质性的特点,必定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如书、画、图等)表现出来。建筑设计实质也是一种对设计条件、设计要素等信息的组合、安排,这些组合与安排必须要通过设计图纸、建筑模型或建筑物本身作为载体表现出来,这些载体是可以复制的,仅仅在一个设计师头脑中的未通过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设计思想是无法复制的,这样即使是再好的设计理念也不能够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3、具有审美意义。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建筑作品定义为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这就要求该建筑作品是具有艺术美感的,那些仅仅能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求,仅有门有窗有墙有顶而没有任何艺术美感的房子不能称之为建筑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签合同签的是假名字还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合同使用假名字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刑法》的规定,将涉嫌合同诈骗罪。下列情形之一包括: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但是,如果对方为了保护隐私等原因用了化名,分三种情形处理:
(1)签约时发现对方用了假姓名只是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的目的而使用假名字,应及时查实对方真实姓名,再决定是否与其签约;
(2)如果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用了假姓名,可以要求对方说明其真实身份,再决定是否中止合同的履行;
(3)如果对方使用了假姓名,并非法律禁止的对象,合同也已履行完毕,就不必考虑合同有效无效的问题了。
总之,当事人在民事行为中都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能怎么申请著名商标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申请著名商标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申请著名商标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填写《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连续使用的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所有变更、续展、转让、移转证明;
(2)最早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的发票、合同、广告;
(3)申请认定商标的黑白图样电子版(BMP或JPEG图形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宽度为
4、5cm—
5、5cm,与《商标注册证》核准注册商标图样一致,不带注册标记)。
3、在申请认定商品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标识、或者标识的照片及其电子版;
4、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情况;
5、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包括:
(1)国内销售经营情况,应当提交每一销售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境外销售经营情况,应当提交每一国家或者地区每年1—2张有效销售发票、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商品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行业排名(或者市场占有率)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上述主要经济指标包括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供被许可人的资格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局出具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申请认定商标是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总商标或者唯一使用商标的,可以提供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申请认定商标不是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的总商标,或者只是其使用商标之一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商品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完税证明包括内销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出口型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及应免抵税额证明。
7、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应当提供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的注册情况,包括提交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取得商标注册或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证明。
8、申请认定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作为证明材料。
9、申请认定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可以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判决书(裁定书)或者和解协议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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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人物名受著作权保护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小说人物名受著作权保护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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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替别人当挂名股东,签挂名股东免责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挂名法人免责声明的内容和格式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规定双方名称;
2.确立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处分权;
3.规定双方义务;
4.声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免责;
5.协议生效时间、份数、签名等等
二、需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合同,是有合同效力的。但是协议只是在合同签订人之间内部发生效力,在对外关系方面,既然是法定代表人,该什么职责就是什么职责。
三、免责声明的参考格式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三、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
五、甲方每月15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
六、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物权和著作权发生冲突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物权和著作权发生冲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物权和著作权权利冲突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著作权理论和实践问题!简单解答如下:物权和著作权发生冲突,原则是著作权让渡于物权,即作品作为物品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其享有对该作品物件的占有、使用(如展示权)、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是,著作权本身固有的人身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属于著作权人,不会随作品物权转移而发生转移;其他财产性著作权(如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等等)也是属于著作权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本身固有的人身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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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人物名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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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著名商标判定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著名商标判定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一
该商标注册和实际使用都必须满规定使用年限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二
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深受消费者(用户)喜爱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三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大、销售区域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四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消费者(用户)对其投诉率低,售后服务好;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五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几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销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六
该商标的广告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大;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七
该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有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重视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八
近三年商标所有人在实际使用该商标时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申请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之九
该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较广泛的销售区域。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二)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商标连续使用满3年的证明材料;
(三)带有该商标标识的商品实物照片;
(四)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五)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几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商品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行业排名(或者市场占有率)证明;
(六)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应提供其商标在相关国家(地区)的注册情况;
(七)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
(八)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九)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著作权和署名权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著作权和署名权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作品上会署明作者,而且这个作者一般都是著作权人,但是著作权和署名权是有区别的,
1.署名权与著作权在主体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范围上来看,著作权包含了署名权。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
2.客体不同,署名权的客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一般来说,人格权所要维护的是某种人格利益,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这种客体是什么呢?应是“作者与作品的联系”,具体地讲就是作者对自我身份的公开进行控制。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不是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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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人物名是不是受著作权保护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小说人物名是不是受著作权保护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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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内退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17条和18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综上,鉴于问题描述的不够十分清晰,并未描述夫妻之间的协议是婚姻家庭领域,关于婚姻关系存息期间的财产约定,还是社会经济活动领域,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所以,将上述两个领域内的法律条款都予以引用。
这样说,无论夫妻之间订立的协议,
是关于婚姻家庭领域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
还是社会社会经济活动领域内,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只要在订立协议的过程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协议即宣告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内退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17条和18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综上,鉴于问题描述的不够十分清晰,并未描述夫妻之间的协议是婚姻家庭领域,关于婚姻关系存息期间的财产约定,还是社会经济活动领域,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所以,将上述两个领域内的法律条款都予以引用。
这样说,无论夫妻之间订立的协议,
是关于婚姻家庭领域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
还是社会社会经济活动领域内,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只要在订立协议的过程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协议即宣告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的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有哪些,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国家保护的文物,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主要包括: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由于文物较为稀有且年代久远,有的本身又很脆弱,容易被毁损,所以应当更加珍惜和爱护。名胜古迹,是指可供人们参观游览的著名的风景区以及虽然没有被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也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古建筑、雕刻、石刻等历史陈迹。 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刻划,就是在文物、名胜古迹上面用各种硬物(包括笔、尖石块、各种金属等)刻写、凿划的行为。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在游览观光文物遗址或者名胜古迹时,常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的涂鸦或者刻画,使本来庄严古朴的文物或者古建筑被刻划得伤痕累累。二是涂污,就是在文物、名作古迹上进行涂抹的行为。如在古建筑上张贴广告、宣传品或者往古建筑上泼洒污物、乱涂乱画等行为。三是以其他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如在古建筑上钉钉子用以悬挂物品、未经许可私自拓印古迹碑文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不是故意,而是出于过失,如不小心将污物、油漆等溅洒到文物或者古建筑上的,不属于故意损坏行为,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这一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两档处罚。其中“情节较重的”,是指刻划、涂污等行为,给文物、名胜古迹造成较严重的损害的,或者屡次进行刻划、涂污,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如果故意针对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进行刻划、涂污等行为,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或者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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