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承诺是不是可以撤销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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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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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中的承诺是不是可以撤销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是不是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合同中的承诺是不是可以撤销

一、合同中的承诺是不是可以撤销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不是不是可以撤销,承诺到达要约人的,合同成立。但是,我国民法规定,承诺是不是可以撤回。承诺人是不是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证的赠与合同可撤销

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是不是可以撤销,但是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行为的,是不是可以撤销赠与。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的,赠与人是不是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不是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是不是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是不是可以撤销无权处分合同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能撤销,无权处分合同不属于可撤销合同。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中,行为人是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所有权人是不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不能追回的,是不是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中的承诺是不是可以撤销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是不是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是不是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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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承诺是否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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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承诺可以撤销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中的承诺可以撤销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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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是否能撤销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是否可以撤销
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以撤回,这是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
在实际中,遇到强制撤销要约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取消该要约,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关于合同的撤销,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由此可知,具备一定条件的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本案中,被告在通知中确定了原告缴纳承包金的最后期限,也就是确定了承诺的期限,因而已构成不可撤销的要约。被告于2003年3月2日的公开招标行为,已违反了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不可撤销的规定,侵犯了原告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的权利。
本文认为被告向原告发出的通知应定性为要约。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据此,构成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以下要件:
(1)要约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足以构成一个合同的内容;
(3)要约应当以明确的方式向要约人发出;
(4)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即成立合同,要约人将受其约束的确定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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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承诺能够撤销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中的承诺能够撤销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能够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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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律师,你好,之前我和朋友之间做出承诺,但是现在发现对方有作假的嫌疑,想要撤销那么请问撤销承诺书起诉状应该怎么写的呢?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解释,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针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有损害未参加原诉审理程序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赋予该案外第三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或者变更生效裁判保护自己权益的诉讼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包括:
1、主体条件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
(一)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
(二)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
(三)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
(四)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2、客体条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即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是其提起撤销之诉的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包括一审生效、二审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裁判内容错误,包括全部和部分错误两种,主要是指因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导致的实体处理错误。
有些类型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不能够被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对此,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3、时间条件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可提起撤销之诉。在实务中应注意两点,一是何谓“知道或应当知道”?认定时需考虑到第三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关系、执行时是否涉及第三人等客观条件并结合法官的自由心证综合判断。该六个月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中止、中断的规定。
4、管辖法院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专属管辖。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熟悉案情,掌握诉讼材料,有利于受案法院迅速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又可以保证第三人撤销之诉对原判决既判力的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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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仅在于时间的不同,承诺撤销如果是在合同生效期间,就代表要撤销这个成立的合同,就构成违约了,而且根据不同的规定,会对承诺方采取处罚。而承诺的撤回是在何用送达对方之前,可以对自己的承诺撤回处理,阻止承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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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后应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需要赔偿其损失。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 二、单方允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 一,具有如下特征: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不可能成立。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单方允诺不需要相对人付出对价,相对人对于表意人也不负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在单方允诺中并不体现。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的,凡是符合单方允诺中所列的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取得表意人所允诺的权利。如公交公司作出了“六·一”儿童节儿童免费乘车的允诺,则儿童均有免费乘坐的权利。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单方允诺虽为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是在表意人作出表意时即成立,由于表意人往往在意思表示中提出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条件,因而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由于债的关系的主体都应是特定的,因而在相对人不确定时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成立。单方允诺之债为附条件的债务,当具备条件的相对人出现时,单方允诺之债对双方当事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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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单方允诺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需要赔偿其损失。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 二、单方允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 一,具有如下特征: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不可能成立。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单方允诺不需要相对人付出对价,相对人对于表意人也不负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在单方允诺中并不体现。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的,凡是符合单方允诺中所列的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取得表意人所允诺的权利。如公交公司作出了“六·一”儿童节儿童免费乘车的允诺,则儿童均有免费乘坐的权利。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单方允诺虽为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是在表意人作出表意时即成立,由于表意人往往在意思表示中提出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条件,因而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由于债的关系的主体都应是特定的,因而在相对人不确定时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成立。单方允诺之债为附条件的债务,当具备条件的相对人出现时,单方允诺之债对双方当事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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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诺捐款是否能撤销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是否能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是否能对您遇到关于公司承诺捐款是否能撤销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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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哪些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一、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需要赔偿其损失。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
二、单方允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
一,具有如下特征: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不可能成立。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单方允诺不需要相对人付出对价,相对人对于表意人也不负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在单方允诺中并不体现。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的,凡是符合单方允诺中所列的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取得表意人所允诺的权利。如公交公司作出了“六·一”儿童节儿童免费乘车的允诺,则儿童均有免费乘坐的权利。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单方允诺虽为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是在表意人作出表意时即成立,由于表意人往往在意思表示中提出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条件,因而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由于债的关系的主体都应是特定的,因而在相对人不确定时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成立。单方允诺之债为附条件的债务,当具备条件的相对人出现时,单方允诺之债对双方当事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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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需要赔偿其损失。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 二、单方允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 一,具有如下特征: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不可能成立。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单方允诺不需要相对人付出对价,相对人对于表意人也不负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在单方允诺中并不体现。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的,凡是符合单方允诺中所列的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取得表意人所允诺的权利。如公交公司作出了“六·一”儿童节儿童免费乘车的允诺,则儿童均有免费乘坐的权利。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单方允诺虽为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是在表意人作出表意时即成立,由于表意人往往在意思表示中提出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条件,因而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由于债的关系的主体都应是特定的,因而在相对人不确定时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成立。单方允诺之债为附条件的债务,当具备条件的相对人出现时,单方允诺之债对双方当事人生效。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对于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需要赔偿其损失。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
二、单方允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
一,具有如下特征: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不可能成立。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单方允诺不需要相对人付出对价,相对人对于表意人也不负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在单方允诺中并不体现。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的,凡是符合单方允诺中所列的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取得表意人所允诺的权利。如公交公司作出了“六·一”儿童节儿童免费乘车的允诺,则儿童均有免费乘坐的权利。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单方允诺虽为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是在表意人作出表意时即成立,由于表意人往往在意思表示中提出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条件,因而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由于债的关系的主体都应是特定的,因而在相对人不确定时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成立。单方允诺之债为附条件的债务,当具备条件的相对人出现时,单方允诺之债对双方当事人生效。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应当承担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随意撤销单方允诺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 随意撤销单方允诺,给对方带来损失的,需要赔偿其损失。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 二、单方允诺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 一,具有如下特征: 1、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相对方对其意思表示进行承诺,因而区别于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仅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合同不可能成立。 2、单方允诺的内容是表意人为自己单方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法律允许民事主体根据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并自愿承担由此发生的债务。单方允诺不需要相对人付出对价,相对人对于表意人也不负实施某种特定行为的义务。合同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在单方允诺中并不体现。 3、单方允诺一般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的,凡是符合单方允诺中所列的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相对人,取得表意人所允诺的权利。如公交公司作出了“六·一”儿童节儿童免费乘车的允诺,则儿童均有免费乘坐的权利。 4、单方允诺之债在相对人符合条件时才发生 单方允诺虽为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是在表意人作出表意时即成立,由于表意人往往在意思表示中提出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条件,因而在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相对人是不确定的。由于债的关系的主体都应是特定的,因而在相对人不确定时单方允诺之债并不成立。单方允诺之债为附条件的债务,当具备条件的相对人出现时,单方允诺之债对双方当事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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