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破产债务以公司所有的资产进行承担,对于债权需要由清算组织对外主张。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股东申请破产申请书都包括哪些内容?
1、股东申请破产申请书都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1)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三、企业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1、企业破产的条件为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企业资不抵债会的后果包括被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等。
当资不抵债企业有能力清偿到期债务,且有足够的现金维持日常经营的话,企业不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如果企业不想办法尽快扭亏为盈,则该企业会被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的程序是: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在经营过程之中如果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那么公司是有可能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司破产的情形,通常需要以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对如果公司破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