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诉讼有效期限可能是三年,也有可能是六个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若纠纷属于行政纠纷,那么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拆迁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吗?
1、拆迁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
2、法院若是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受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救济:
(1)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向法院内部监督机关提起监督申请
法院既不依法予以立案,亦拒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的情形,损害了群众利益和损害司法公信的不正之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提出监督请求,由监察部门协调处理,保证当事人的诉权。
3、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监督申请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当事人遇到上述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所在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监督申请,恳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督促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依法立案。
三、补偿安置争议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补偿安置争议的解决办法为提出行政裁决请求,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会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于居住房屋这种情况的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应当裁决以房屋调换。非居住的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可以裁决以房屋调换,也可以裁决以货币补偿。
2、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提供安置房屋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的,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裁决的执行。经裁决后,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且拒绝受领补偿款的,拆迁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不管发生的拆迁纠纷是民事纠纷,还是行政纠纷,若是纠纷当事人,想要向法院起诉,那么最好在法定的诉讼时效范围内起诉。以上就是关于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的相关介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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