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诈骗公司会抓财务吗
公司涉嫌诈骗财务是否会被牵连,视情况而定:
2、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参与诈骗则不会被判刑。
凡是参与诈骗的成员,都会受到牵连。其中,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公司员工明知公司从事诈骗行为,而参与诈骗行为的,应当根据参与的诈骗数额进行处罚。同时,还要依据员工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而确定,如果是主犯的,承担刑事犯罪活动的所有责任。如果财务人员没有参与诈骗则不会被判刑。
主犯和从犯根据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进行认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罪犯。
二、伙同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
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
3、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4、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获得财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将被害人的财物转移为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或者获得债权等财产性利益。二是消极财产的减少,如使对方免除或者减少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债务。
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我国刑法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比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成立诈骗罪。
6、责任形式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哪些诈骗所得要追缴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如何判断是伙同诈骗还是中间人,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一)界定中间人是否共同诈骗的方法如下:
1、二人及以上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实施的诈骗行为。
2、行为人具有实施犯罪的共同故意。
3、行为人通过诈骗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4、诈骗案中,如果对诈骗一事明知,则属于共犯,如果不知情,则属于中间人。
(二)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8、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般诈骗公司会抓财务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诈骗是单位犯罪 ,如果财务知情并协助犯罪的,作为财务是有责任的,是会被抓的。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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