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基本条款都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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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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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的基本条款都有哪些内容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合同的基本条款都有哪些内容

一、合同的基本条款都有哪些内容

合同的内容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对建设工程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各项特性要求的总和。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独立费用等几部分。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内容。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合同的基本条款都有哪些内容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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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基本条款都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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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资本制的基本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法定资本制的基本内容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今天我们来说说法定资本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法定资本制的核心内容是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及资本不变原则。
(1)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由章程规定的资本总额必须由发起人和认股人全部认足并缴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该原则的目的是: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行为。
(2)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经常注意保持与其注册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其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以达到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维护公司信用基础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股东对盈余分配的过高要求而可能导致的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
(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变更章程,不得改变。所以,资本不变原则强调的不是资本的绝对不能变,而是不能随意变。
究其本意,一是为了防止公司因随意减资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为了避免出现资本过剩而带给股东的低投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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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请问农村宅基地申请2017范本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我一个朋友申请宅基地需要了解的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申请,农村宅基地申请2017的 审批程序和费用标准参考
  
1、村民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村委会对申请建房户张榜公示;
  
2、村委会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附件后20日内,对申请人的户口、用地位置、土地类别、土地权属、原房屋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意见后送当地国土所。
  
3、国土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派遣专人到申请人处进行实地审核,不合条件书面通知村委会转达声请人;复合条件的加具意见经镇政府审核后送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4、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后,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村委会公布。不予批准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普通共同起诉的基本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普通共同起诉的基本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普同诉讼确定
对普同诉讼的各请求不是合一确定,而是分别确定。这是与必要共同诉讼区别的关键点。在实践中,普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有时容易混淆,比较常见的是将一人同时致数人损害而涉讼的案件视为必要共同诉讼(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有人认为,被损害的数人之间有共同的权利,这一共同的权利是因加害人的同一侵权行为所致,如甲驾车不慎同时致伤乙、丙二人。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因为,丙、乙虽然同时被一辆车撞伤,但他们在实体法上却各自地取得损害赔偿请求权。他们之间的权利并不是连带的或共同的,他们可以单独,也可以同时。既可以分别审理,也可合并审理,但只能分别确定。尽管本案的赔偿请求权是因同一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原因所产生的,但这种同一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并不能形成共同的权利义务。
普同诉讼构成要件
1.有两个以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普同诉讼属于诉讼客体的合并,并因为诉讼客体的合并,导致诉讼主体的合并。因此要成为普同诉讼,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两个以上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向同一或应诉。
2.由同一管辖,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3.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普同诉讼的目的在于实现诉讼经济,节约司法资源。因此即使符合普同诉讼的构成要件,但如果不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也不能合并审理。
4.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是否合并审理,由人民决定,但应征求当事人的同意。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的,不能硬性合并为共同诉讼。
普同诉讼人内部关系
由于普同诉讼是可分之诉,因此普同诉讼人各自拥有的诉讼实施权。其中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均不发生效力。
但各个普同诉讼人的行为间,仍然有一定的联系,其中一人在诉讼中的作为或,在认定其他共同诉讼人的请求或答辩时,具有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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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的具体信息,包括各自的姓名、名称和住址。2、合同的标的。3、标的的具体情况,包括数量、质量等。4、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的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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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基本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标代理基本内容有哪些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3)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4)代理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跨越行政区域代理商标业务。
通过代理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等商标事务的益处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去办理商标申请注册事宜,是绝大数申请人的明智选择。
(一)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决定商标代理的合理存在
一个理想商标顺利地申请注册成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时间长,环节多,连续性强。长济律师认为,对于缺乏商标知识的绝大多数申请人很难靠自身的能力去顺利的完成这些工作,而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正如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能给委托人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样,商标代理组织能够提供诸如商标咨询、商标设计、商标代理、商标法律顾问、商标侵权案件代理等服务。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费时费力
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等商标事务,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除交纳查询费、申请费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补助等大量费用,既麻烦且费用大。更关键的是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从而延误了时间。而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可得到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只交付代理费、查询费等即可,既省时又省力。
(三)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任何一家商标代理组织的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完全可以跨地区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选择一家信誉好、能力强、服务佳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委托,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较为容易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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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请问婚姻继承法基本问题的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呢,谢谢回答的人了啊
[律师回复]
一、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继承方式与遗产分配
  
(一)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人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前项规定,包括血亲和拟制血亲。
  
(3)丧偶儿媳和女婿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不是继承人,但依靠被继承人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的遗产。
  
2、代位继承
  
(1)被代位人是继承人的子女,且先于继承人死亡;
  
(2)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无辈数限制;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一般只能以被代位人的继承份额为限继承;
  
(5)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
  
3、转继承
  
(二)遗嘱继承
  遗嘱无效的情形:
  
(1)限制、无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
  
(2)受胁迫、欺骗而立的遗嘱;
  
(3)伪造的遗嘱;
  
(4)被篡改部分遗嘱;
  
(5)处分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财产的遗嘱;
  
(6)遗嘱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三、婚姻效力
  结婚的条件:
  
1、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自愿;
  
(2)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
  
(3)符合一夫一妻制。
  
2、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四、离婚时财产的处理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 ,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商标代理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标代理包含什么基本内容
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指商标代理人向被代理人提供有关商标管理;商标使用、商标策略方面的信息,并获得一定报酬的活动。提供服务的一方叫咨询方,也叫做供方,被服务的一方叫委托方,有的也叫受方。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有:
商标注册前的咨询服务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意图在于使其商标获得注册,从而取得。但是对于商标设计、命名、注册申请手续的法律规定该商标是否具备申请注册条件,有没有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已经在同类商品或相似商品上注册,商品出口国商标的保护制度,东道国禁止标志条例,有没有可能构成对的侵权行为,有没有商标诈欺行为存在等等,商标申请人难以全面掌握;商标代理人应为商标注册人提供申请前咨询服务,帮助其解决上述问题。
注册后的咨询服务 获准注册的商标在其使用过程中要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及经营策略问题。如商标转让、商标使用许可、商标广告宣传等等,都会涉及这些问题。商标代理人应就这些问题向商标注册人提供咨询服务,使其有效地利用商标,保护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
代办申请服务
商标所有人决定申请商标注册,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办申请手续。
商标代理人提供代办申请服务,这是商标代理人的一项重要业务;商标代理人代办申请服务的过程是从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起,到商标获得注册批准后领取商标注册申请书,直到注册商标经过争议阶段成为“无争议商标”为止。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商标代理的首要任务。商标代理人在准备好文件后,应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以保证披代理人获得在先商标权。
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后,在审批过程中还要办理许多手续。如在商标审查阶段出现异议,代理人要答复商标管理机关提出的疑问,与审查人员或商标评审人员会晤,对异议进行答辩,并为此准备文件、证据等等。
如果对商标管理部门裁定不服,还要准备递交异议复审申请,并进行异议复审答辩。
在商标争议期间,代理人还要就商标的争议提出答辩。
商标权人在向外国申请商标注册的书面文件,应包括国内注册必备的文件及其译文外,还应附一份“权利转移证书”,即授权某外国代理人代自己履行注册手续和其他手续的证书。
其他服务
注册商标使用期间需要代理人提供各种服务:
1、代理签订合同
商标取得注册后;商标权人往往需要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者在一定条件下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商标代理人就要根据市场形势、被许可人与受让人的生产能力、技术条件等因素,帮助商标权人合理确定转让或许可条件,参加谈判和起草签署合同;在合同的标的、价款 、质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中,价款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敏感的.由于商标是无形资产,商标转让与使用许可的正确估价是比较困难的,对商标权人来说,委托有经验的代理人参加合同的谈判与签订是十分必要的。
2、申诉与诉讼
注册商标权人的专用权受到损害时,商标代理人可以接受商标权人的委托,依照当地法律程序提讼或请求主管机关给予保护。
3、日常事务的处理
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所需处理的日常事务包括办理商标续展、变更、注销手续。代理人可以根据所在国法律向被代理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对商标日常事务进行处。
免责条款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免责条款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免责条款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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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的基本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免责条款的基本内容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免责条款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免责条款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相对人乃至第三人之间利益关系的手段,它不是对国家强制性的否定,也不是对法律的谴责和否定违约以及侵权态度的藐视。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应属于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于无效。
商标代理基本内容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代理基本内容有哪些
(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及有关商标注册事宜;
(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
(3)担任商标法律顾问;
(4)代理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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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册的专业性决定商标代理的合理存在
一个理想商标顺利地申请注册成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时间长,环节多,连续性强。长济律师认为,对于缺乏商标知识的绝大多数申请人很难靠自身的能力去顺利的完成这些工作,而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是专门从事商标代理的商标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正如其他法律服务机构能给委托人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一样,商标代理组织能够提供诸如商标咨询、商标设计、商标代理、商标法律顾问、商标侵权案件代理等服务。
(二)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费时费力
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等商标事务,需要携带公章、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许多手续,还要自己填写申请表格、打字、交费等,除交纳查询费、申请费等规费外,还要付出交通、住宿、差旅补助等大量费用,既麻烦且费用大。更关键的是因为不懂得商标专业知识,填写的申请经常被退回或不予受理,从而延误了时间。而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可得到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只交付代理费、查询费等即可,既省时又省力。
(三)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任何一家商标代理组织的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完全可以跨地区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选择一家信誉好、能力强、服务佳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委托,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较为容易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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