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东身份应如何认定
1、工商登记查询。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2、公司内部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
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②股东的出资额;
③出资证明书编号。
3、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公司名称;
②公司成立日期;
③公司注册资本;
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⑤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4、公司章程记载的股东姓名或名称。
二、公司欠债,公司股东如何承担责任?
1、股东应承担的责任为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或认缴的出资额。也就是当公司无力偿还外部债务时,股东的责任也只是认缴出资额的有限责任。
2、股东对认缴出资额有足额缴纳的责任。股东对认缴的出资额应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额度足额缴纳,不得抽逃出资,股东有履行据实支付认缴出资的义务;在公司清算或破产时,股东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出资,属于公司财产,股东应补缴出资额并用于清偿公司对外的债务。
3、如果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侵占公司财产,则股东应承担全部返还的责任。比如,股东长期占用公司资金不还,则有偿还的责任。再比如,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做证券或期货方面的投资,如果投资失败,可能会血本无归,或许还会连累公司的整体资金运营。
4、股东承担公司对外借款的连带责任。公司在经营中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要求公司提供实物担保的同时,需要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公司无力承担这部分贷款,则股东需要承担这部分贷款的保证责任。
5、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无限责任。企业的组织形式如果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那么当企业无力偿还企业债务时,股东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还有一人有限公司,虽然也是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与股东的财务分不清,即企业=老板。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当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其公司的财产与个人的财产是独立的,那么公司的股东也需要承担连带债务责任。
总之,公司对外债务偿还的责任应该由公司承担,但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侵占和挪用公司资金、债务担保等情况下,股东也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
关于公司股东身份应如何认定,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对于股东的身份,一般是以一些书面的登记为准。因此,要是出现实际出资人与持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就是我们说的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情况,此时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风险。要是你对此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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