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如下:
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
二、协商一致原则。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三、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
订立的合同的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发出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就合同主要内容作出的意思表示。
二、受要约人,也就是劳动者作出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有什么
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之日起超过一个月部门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发放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成立,必须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指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达到合法的劳动年龄。
年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达到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能力的条件:指劳动者凭借自己的智力或体力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
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内容,分别与有相应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订立,这样才能保证劳动合同的正确履行。
3、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