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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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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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哪些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哪些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法》第五十六条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同样适用服务期违约的规定是哪些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同样适用服务期违约的规定是不对的。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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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规定
[律师回复] 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服从管理,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举、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检举;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控告、同时施工,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提出意见、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有权要求纠正。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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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必须遵守保密义务。
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事务的过程中知晓的被代理人的个人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更不得利用其同被代理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2)必须履行报告义务。
这主要是指委托代理,特别是在商务代理中,代理人应将处理代理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向被代理人报告,以便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以及自己利益的损益情况。在代理事务执行完毕以后,代理人还应向被代理人报告执行任务的过程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文件材料。
(3)代理人必须亲自完成代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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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理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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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道路上必须遵守哪些交通规则? 交通安全的五不要
[律师回复] 行人在道路上必须遵守那些交通规则

1)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

2)须在右边的人行道内走,不要走到自行车道或机动车道上去;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行人的路边行走。

3)需要在车行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过。

4)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能随意乱穿马路。通过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遵守信号灯警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过街天桥或地道。

5)列队行走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列队须在人行横道上行进,成年人的列队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6)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7)不准穿越、倚做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道口的护栏;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行天桥上躺卧休息和摆摊设点。

8)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未满12岁的少年儿童,不准乘坐二轮或侧三轮摩托车后座。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9)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10)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行人注意交通安全的“五不要”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不要在道路上滑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设施。不要进入内环路、外环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行车隧道或者有人行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规定
[律师回复] 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服从管理,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举、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检举;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控告、同时施工,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提出意见、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有权要求纠正。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安全生产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规定
[律师回复] 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服从管理,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检举、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检举;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五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控告、同时施工,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提出意见、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有权要求纠正。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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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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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行人在道路上必须遵守那些交通规则? 行人注意交通安全的五不要
[律师回复] 行人在道路上必须遵守那些交通规则

1)须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各种规定。

2)须在右边的人行道内走,不要走到自行车道或机动车道上去;没有人行道的,则要在靠右行人的路边行走。

3)需要在车行道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过。

4)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能随意乱穿马路。通过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遵守信号灯警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过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过街天桥或地道。

5)列队行走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列队须在人行横道上行进,成年人的列队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6)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7)不准穿越、倚做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道口的护栏;不得在桥梁、隧道和人行天桥上躺卧休息和摆摊设点。

8)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未满12岁的少年儿童,不准乘坐二轮或侧三轮摩托车后座。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9)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10)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行人注意交通安全的“五不要”不要在道路上强行拦车、追车、扒车或抛物击车。不要在道路上滑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设施。不要进入内环路、外环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及行车隧道或者有人行设施的机动车专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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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秩序不遵守,不遵守法律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合议庭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应当当庭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
(二)对于不听警告制止的,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
(三)对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经报请院长批准后,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四)对于严重扰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人民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也可以通过作出罚款、拘留决定的人民提出。通过作出罚款、拘留决定的人民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的,该人民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日内,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罚款或者拘留决定书和有关事实、证据材料一并报上一级人民复议。上一级人民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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