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2.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他费用。
4.明确约定好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租金的期限、支付方式。
5.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约定好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签租房合同时一般要注意哪些细节
在租房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与房东当面签,查看身份证和房产证是否一致,确保他是否具有此房租出租权。
2、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租户、房东、中介三方必须都在场,中介也应该盖章,可以添加中介人联系方式,以后遇到问题可联系中介代为处理。
3、提前看看租房合同模板
4、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双方的权责分清。
5、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标明房屋内设备的数量、新旧程度等情况,越具体越好,拍照留底以防退房时不必要的支付。
租房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一般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将房屋出售是否构成违约要区分情况。具体如下:
(一)租房期间房东打算卖房并且要求租客提前搬家的话,是属于违约的,租客可以告房东违约,并且要求房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正常以一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并且房东还要给租客足够的时间搬家;如果房东打算卖房,但不要求租客提前搬家的话是不算在违约里的,只是需要将合同里出租方的名字改成现房东的名字就可以了。
(二)房东卖出房子后,如果新的房东不承认原先的租赁合同,要求租客搬走的,租客可以根据租赁合同继续租该房,与新房东认不认可租赁合同无关。
(三)在租赁期间,即使房东将房子给了其他人,也不会影响双方的租赁关系,他人不得否认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得要求租客返还租赁物,应该遵循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以下问题: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
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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