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拆迁证怎么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拆迁证应当是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领取审批的表格,然后就是由相关的人员对此进行一定的审核,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就是会由内勤制发证件。法律规定拆迁证怎么办理,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法律规定拆迁证怎么办理?

一、法律规定拆迁证怎么办理?

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等相关机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

2、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规定时间内报送将申请资料提交房屋管理局审批。

3、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查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处长、局长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

5、对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或房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处理?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满意的可依法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生活中如果遭遇到拆迁纠纷,双方无法私下协商处理的话,可以到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三、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人头

1、拆迁补偿不是按户口以及人头。拆迁补偿是按房子的面积,与户口上的人无关,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安置补助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规定拆迁证怎么办理,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拆迁证件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想办理的话,应当是向当地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的申请。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规定拆迁证怎么办理?
一键咨询
  • 153****03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0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8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法律规定拆迁房怎么公证?
法律规定拆迁房怎么公证,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然后到公证机关填写房屋拆迁公证的申请表之后,就是按照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提示来进行审查就可以了,当然了,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是需要缴纳费用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拆迁的拆迁的第拆迁的第一把拆迁的低保赔十拆迁的低保赔偿是怎
[律师回复] 步骤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当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介入以后,首先要了解房屋拆迁项目的情况,是否有征地批文、是否有立项、是否有环评、是否有规划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的获取,需要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只有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才能了解到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补偿是否合理等问题,才有维权如何入手的整体思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步骤二:申请行政复议 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拆迁方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点,依法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复议,通过复议得来答复,找出违法漏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步骤三:直接进行行政诉讼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行政诉讼被视为最重要的手段。通过之前的一些列证据作分析,根据案情的着重点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申请人民法院撤销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如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强制拆除决定等。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2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法拆迁,是不是要拆迁,暴力拆迁,还是违规拆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暴力逼迁违法时,会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 二、面对逼迁的维权途径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玩忽职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被征收人,可以向负责征收拆迁工作的上级人民政府提起查处申请,对“野蛮逼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次,鉴于根据立法精神,市、县人民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具有履行查处申请的职责,如被征收人提起的查处申请没有获得相应处理,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先向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讼。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有复议或者诉讼的权利。 最后,维权户若因法律知识的缺失而超过了对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的复议时效和诉讼时效,将会直接将自己陷入非常不利和被动的局面。因为接下来将要面对的就是不需要经过法庭开庭审理的强制执行程序,被征收人的各种诉求和理由将得不到在法庭直接陈述的机会,维权之路将直接越过法庭审判而达至终点,那显然是极其危险的。这就要求广大的维权户们,一旦发现通过协商和谈判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之时,就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对征收决定寻求法律救济,而切勿因时效问题最终使自己落入万劫不复之深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拆迁安置房拆迁法律规定吗
拆迁安置房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来执行。这旨在确保建筑标准和质量达到标准,保护居民的居住权益。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者应该得到公正的补偿和安置方案,这可能包括安置房或现金补偿,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公租房拆迁,如何确定被拆迁的拆迁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安置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临时的安置补偿,而具体怎样安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律规定怎么处理拆迁纠纷
拆迁产生纠纷应当协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直接对话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司法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与国家强制力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是依旧不知道怎么处理拆迁纠纷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农村房子拆迁 近期即将拆迁 关于拆迁款或者房屋的归属 目前情况:父母有两儿子,两女儿。分别一前一后两地基 ,前面的地基土地证是父亲,后面的地基土地证是二儿子。但是两个房子都是二儿子搭建的,现在前面的房子拆迁,关于拆迁分配
[律师回复] 希望以下回答可以为您解答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是否可以买卖这个问题,安置房买卖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拆迁房屋的拆迁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程序如何规定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六、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七、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八、拆迁冻结 拆迁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 (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告发出以后,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和本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拆迁人应依约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则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十、强制拆迁 在规定的拆迁期限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能就拆行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将通过法律程序实施被拆迁房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怎么合理?
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应当是按照房屋市场评估的价格,还有就是按照房屋的建筑的面积来进行补偿是比较合理的。当然了,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的补偿之外,还包括有安置费用的补偿以及因为拆迁搬迁的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公司违法拆迁罪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公司违法拆迁犯什么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拆迁公司违法进行强制拆迁的,可能触犯的犯罪罪名包括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遇到暴力怎么办 1、沉着冷静面对,从容平和应对。多为突发状况,作为当事人来说面对此情此景时心理上一定会感到愤怒和委屈,难免作出理性之外的过激行为。但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冲动以暴制暴,要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对自己人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要想到违法之事定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何必要以伤害自身为赌注呢? 2、积极收集证据,转换攻守态势。在面对暴力时应当主动出击,不要被违法人员打乱了阵脚。首先,切记要 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因为只有110才是官方唯一承认的报警电话。如果公安局出警切记要索要出警记录回执单;但如果公安局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冷淡对付,我们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诉讼,这时报警电话记录就是最有利的证据。之后,在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前后都要做好拍照、录音录像等证据的收集工作,以便日后对违法人员、机关时可作为维护自己权益强有力的证据,大大增加胜诉的把握。 3、积累法律知识,依法请求赔偿。在屡次强调依法治国的法治环境下,我们要对法律充满信心,平时要多多积累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对法律有所了解才能使拆迁人不敢轻视百姓,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众多案例中拆迁人之所以就是因为看准了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用法这一致命弱点,才敢的采取行为。其实,只要被拆迁人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就足以应对拆迁人的种种违法行为,不至于自己权利被侵害后也诉诸无门。 对于国家赔偿我国多部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八条“……因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表明,在亦或是司法执行机关的行为出现违法行为时,只要您的利益因此行为受到侵害那么就有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2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犯法拆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犯法拆迁吗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要先进行补偿后拆迁的,所以先拆迁后补偿是属于违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征用土地应如何进行补偿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吗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办规定先拆迁后补偿,是违法拆迁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要先进行补偿后拆迁的,所以先拆迁后补偿是属于违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征用土地应如何进行补偿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法律规定如何处理拆迁纠纷?
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拆迁纠纷,当然了,在提起起诉之前是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然后对裁决不满意可以诉讼。法律规定如何处理拆迁纠纷,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拆迁房屋拆迁中,断了电是不是违法拆迁
[律师回复] 拆迁中断水断电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拆迁,应该怎么维权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如果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的暴力手段进行征收的,是属于违法征收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发生农村征地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提起行政诉讼,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提讼。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2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拆迁后,先补偿后拆迁,是拆迁补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先补偿后拆迁是法定的拆迁程序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进行拆迁后补偿是属于法定的程序,如果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依据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拆迁安置 > 法律规定拆迁证怎么办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