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够收购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能够由总公司收购,但是子公司能够收购公司,因为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能够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能够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能够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二、公司能够回购职工股吗
公司能够回购职工股,但是必须是在法定的情况下。因为原则上公司是不能够持有自己公司的股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能够回购。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能够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三、公司被冻结股份能够转让吗
公司被冻结股份不能够转让。因为冻结股权就是为了执行时有财产能够执行,也不能够分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后在出质人同意的情况下是能够转让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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