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子女如何继承是正确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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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子女是不可以继承宅基地的,即如果是父母死亡的,此时宅基地不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因为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但是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还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具体的宅基地子女如何继承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宅基地子女如何继承是正确的?

一、宅基地子女如何继承是正确的?

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继承的,子女只能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成的房屋。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具体的同一顺位继承人规定是什么?

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是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独生子女财产继承最新规定是什么?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对于宅基地子女如何继承这个问题,答案是不可以继承,但是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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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地处于流转状态,会不会影响确权登记?
情况一:土地流转后,土地承包户与现土地经营户对需要确权的承包地没有纠纷异议,承包户可要求正常测量确权
情况二:土地确权期间,承包户与经营户对承包地存在异议,直至纠纷得到解决,才能进行下一步确权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土地流转后,土地确权证的户主应还是原承包户,不会变更,所以承包户切勿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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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测量的过程中如果测量的实际面积比以前登记面积要多,维持原承包面积不发生变化
如果测量的实际面积比以前登记面积要少,按现在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登记确权,并把原承包合同复印件附加到新的《农村承包地确权证》后
4、有些农村地区响应退耕还林政策,退耕还林后的承包地还能不能进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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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相关承包地可不可以进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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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户主去世,承包地的户主所在户籍下的子女享有第一直接继承权,直接进行过户登记确权即可;如果承包地户籍下无人,承包地将直接由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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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农村地区已经完成了土地确权,但是村里有部分土地因为处于流转状态无法进行土地确权,在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重新再次获分相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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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二轮承包地如果弃耕,可不可以进行登记确权?
如果没有书面申请放弃也没有人继续耕种该承包地,不予确权,土地由村集体收回作为待定土地处理;
如果提出书面申请,土地由村集体留为机动地使用;
如果让其他人进行土地耕种,只能将承包地进行原承包方确权;如果原承包方户口迁至城镇,则土地被村集体收回作为机动地。
9、外出打工无法回乡进行确权怎么办?
可以委托他人帮忙确权;如果没有委托人,同时村委会也无法与承包地户主取得联系,该承包地将暂由村集体作为机动地管理。
10、承包期的权属问题存在纠纷矛盾,经村委会调节无果将暂不进行承包地确权,直至双方无争议后方可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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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地被国家征用、占用的部分将无法进行确权;如果只占用部分,可对未占用部分进行确权。
1
2、“四荒”土地如何进行确权?
通过“拍卖、招标、协商”等途径获得的农村承包地,只签订相关承包地合同,在合同生效30个工作日后,承包方上交相关承包土地的证明材料至乡镇政府;再经过层层上报,下达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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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户以后原户籍下人口人均所有的承包地进行分户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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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行开垦耕、自留地、园地暂时不可以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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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可以确权吗?
[律师回复] 赠与方(下称甲方):受让方(下称乙方):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该宅基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赠与方:年月日受让方:年月日证明人: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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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子女无法继承农村宅基地?
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真正属于农民的是房屋的使用权,子女无法继承的是宅基地,宅基地的房屋还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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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否继承,宅基地的补偿款可否继承?
[律师回复]
一、宅基地可否继承
(一)宅基地的所有权能否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组织所有,不属于继承的财产之列。所以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
(二)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继承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长期占有和使用。《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要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上诉法律可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使用权人死亡后,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那么继承人可以基于对房屋的继承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已拆除,那么继承人将无权继承。
二、宅基地的补偿款可否继承宅基地的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而对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继承要区分下列情况: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该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
(二)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但集体经济组织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现在因为农村开发的原因,大家不仅关心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也关心宅基地补偿款的继承问题。但是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有所区分,因此得到的答案也有所不同。要注意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建筑附着物及其补偿款是可以被继承的,如果该继承权利被侵犯,请向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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