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存款要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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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离婚双方存款要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离婚双方存款要怎么处理

一、离婚双方存款要怎么处理

离婚后存款的分割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老公坚决要离婚,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坚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

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按下列标准判决:

一、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一般抚养权会判给女方。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况,则抚养权会判给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则一方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优先考虑这一方: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双方的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双方存款要怎么处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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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存款是共同财产吗
双方离婚时存款如果是合法的收入或者收益应该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平等公平的办理。但如果是个人赠与、抚恤金等属于婚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个人财产,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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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存款怎么确定,夫妻双方都有存款吗
[律师回复]
一、夫妻一方财产都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怎么确定夫妻银行存款归谁
1、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增值证明。
2、分割银行存款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论证是谁的钱的问题,而是先要把钱固定起来的问题.因为银行存款很容易转移。所以如果离婚,首先要做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保全了财产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就保全了证据。
3、如果夫妻双方有产业,切记不要为了逃避税务而轻易将收入存入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名下.如果非要这样做,一定要留有书面的证明材料以备以后离婚时说明夫妻财产问题。严格来说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进行的财产分割,仅仅是对其中被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至于夫妻一方财产,因为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实践中,对共同房产的分割是很重要的,同时也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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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的农保怎么办理封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农合保办理流程
一、参保登记
(一)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二)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填写缴费证,将参保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按规定时间上报《参保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至乡镇服务所。
(三)乡镇服务所审核无误后及时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发放缴费证,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登记表》等证件一并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
(四)参保人每年应在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保险费。
(五)参保人在缴费期因出国(境)定居、死亡、户口迁出等原因要求退保的,参保人须携带《缴费证》、有效证明(死亡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参保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变更申请表》,村协办员审核确认后上报乡镇服务所。乡镇服务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县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予以办理注销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
二、待遇领取
(一)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携带《缴费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从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新农保待遇。
(二)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对符合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申领表》上签字确认,并于每月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乡镇服务所。
(三)乡镇服务所应审核参保人员的年龄、缴费情况及子女参保缴费情况,并将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的相关材料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县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核发《领取证》和银行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期身亡的(个人账户有余额的),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1个月内携《领取证》、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委会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申请表》,村协办员审核后上报乡镇服务所。乡镇服务所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县农保经办机构,县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一次性继承领取个人账户(政府补贴除外)剩余本息相关手续。
双务合同可以适用提存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双务合同可以适用提存吗
双务合同中,如果满足提存条件的,也可以对标的物进行提存。
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至于通知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及各地区立法通常规定由债务人通知债权人。
我国《合同法》采取了国际通行的作法,将提存的通知义务规定由债务人承担,该法第102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这样规定的合理之处在于:
一是履行合同义务原本是债务人的义务,由债务人为提存通知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表明自己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表现;
二是由于提存不是向债权人直接为清偿,债权人往往并不知情,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可以使其及时到提存机关领取提存标的物,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
三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交易过程中的相互接触和联系,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情况较之提存机关更为了解,由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更为合适。
当然,《合同法》所规定的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只限于债权人下落不明以外的情况,在债权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应如何通知以及由谁通知,《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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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撕毁合同后还存在违约行为,如何处理?
若双方所负责任为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抵销的,双方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承提的责任抵销;若双方所负责任为不同责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可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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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双方提存共同财产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双方提存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
根据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正常生活需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其中何谓“有理由相信“,本人认为双方在之前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并且在领取提存的购房款之前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这就是充分的理由。
提存的程序具体怎么进行
提存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按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在债务人、债权人、提存机关相互之间将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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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的农保怎么样办理封存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双城的农保怎么样办理封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新农合保办理流程
一、参保登记
(一)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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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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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双倍赔偿金存在的条件
[律师回复] 一、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 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也就是说,定金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是依赖于主合同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是不能独立存在的。此外,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口头上的约定是无效的。 只有定金合同的合法和成立,才能保证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能得以实施。 二、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未能实现,不是导致双倍返还定金的必然结果,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事,双倍返还定金的罚则方可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情况,才能双倍将定金返还给支付方。 三、存在违约行为 首先,定金罚则的前提是有违约行为的出现。这里指的违约行为是根本违约行为,也就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行为,其中包括了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出现这样的违约行为,才能双倍返还定金。 四、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当然,根据第二点所说的,要想实现定金罚则,那么合同的目的必然要落空,这是双倍返还定金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双倍的定金赔偿,那么必然就要存在因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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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还款夫妻双方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还款的夫妻双方债务应当由各自一方自行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债务分割的处理是按照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一方债务一方承担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债务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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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怎么进行问题解答如下, 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如何进行
双务合同中,如果满足提存条件的,也可以对标的物进行提存。
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至于通知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及各地区立法通常规定由债务人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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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履行合同义务原本是债务人的义务,由债务人为提存通知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表明自己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具体表现;
二是由于提存不是向债权人直接为清偿,债权人往往并不知情,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可以使其及时到提存机关领取提存标的物,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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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存款离婚如何处理?
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给付义务方在离婚后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也好及时到法院起诉,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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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该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对于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该怎么进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双务合同可否适用提存,如何进行
双务合同中,如果满足提存条件的,也可以对标的物进行提存。
提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至于通知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及各地区立法通常规定由债务人通知债权人。
我国《合同法》采取了国际通行的作法,将提存的通知义务规定由债务人承担,该法第102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这样规定的合理之处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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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由于提存不是向债权人直接为清偿,债权人往往并不知情,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可以使其及时到提存机关领取提存标的物,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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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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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需要离职,不知道公司如何赔偿,我想咨询一下单位的双倍赔偿不存在代通知金吗?
[律师回复] 关于代通知金的说法,在劳动合同法里面是: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但仅限于40条规定的这三种情形,其他的不能这么做!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什么都是可以谈定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自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为止。最长11个月。根据时间计算就可以了。
单位单方辞退员工,如果是合法的,能拿得出理由的,除了以上三种情况,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是非法的,就按照非法辞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可。
你的意思是问代通知金算不算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不算,双倍工资要按规定计算。
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限最后截止日是劳动合同签订日,或者劳动关系存续日。如果有代通知金,那么到劳动关系终止日即止,领取代通知金的那个月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所以没有双倍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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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男女双方各自存款离婚怎么分?
[律师回复] 对于婚内男女双方各自存款离婚怎么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男、女双方如果办理离婚后,想重新进行房产分割的话,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对离婚协议已经分割的房屋重新分割的:双方办理协议离婚后,离婚协议即产生效力。此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想要重新对于已经处理的房屋进行分割,可以重新书写财产协议,写清目前房屋归谁所有即可。2)对离婚协议未涉及的房屋进行分割的:因为离婚协议中并未涉及房屋的分割,因此如果房屋系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此时房屋性质不会发生改变。双方若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的话,也是通过书写财产协议的方式进行,写清房屋归谁所有。当然,以上两种情形,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房屋分割意见的话,只能通过至的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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