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怎样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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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怎样分配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怎样分配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怎样分配

分配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情况:

1、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由死亡职工的近亲平均分配或者经协商一致后,不平均分配;

2、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按法定的比例来发给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例如配偶每月占职工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人在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首先,从本质上说,死亡赔偿金是给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物质补偿,并非对死者本人的赔偿,因而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其次,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完全按照《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割。

一般来说,应当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根据公平原则,综合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经济状况等因素作为分割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工伤死亡的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怎样分配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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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怎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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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额如何分配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伤死亡赔偿金额如何分配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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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车祸造人死亡配多少数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抢救费用。
如果产生,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死亡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4.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5.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6.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被抚养人生活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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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额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死亡赔偿金额如何分配问题解答如下, 重庆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2016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9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2016年重庆市工亡抚恤金标准调整规定:
一、调整范围。
我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一)2016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
(二)2016年1月1日以后仍符合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调整办法。
(一)伤残津贴。
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为一级210元、二级200元、190元、四级180元、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孤寡老人和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0元。调整后低于750元的,调整至750元。
三、调整时间。
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起。
四、经费渠道。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工伤人员原领取相关待遇的资金渠道解决。
最近发小在军队阵亡了,老婆想申请改嫁,想分割财产,想知道死亡婚姻财产分割是怎么分配的
[律师回复]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该案中,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均有权继承死者的个人财产。
  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上述内容规定,因被继承人的妻子在其生病期间未尽到应尽的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而被继承人的父母在死者生病期间尽了主要照顾义务,有权在分配遗产时多分;被继承人的儿子属于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被继承人婚前所有的房产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被继承人的妻子在婚后无该房产的份额。因此,该房产将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按照规定,房产虽然可以分割但这种分割是有限的,如不能把一间房屋分成许多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继承人共同继承,作为共有的房产。如一定要分割时,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法。该房产可以作价分成四份来继承,即:被继承人配偶、被继承人父亲、被继承人母亲,被继承人的儿子。对于被继承人的妻子的份额,可以采用作价分割的方式折抵成现金给付。
  对于存款,属于死者及其妻子的婚后共同财产,该全部存款的一半将作为死者的个人财产来继承。住房公积金也类似于存款的继承方式,对其中的一半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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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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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工伤死亡配偶赔偿金额最高可以达到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6个月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补偿主要是由工伤保险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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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法有什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法有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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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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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法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法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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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腹子死亡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应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的途径分配。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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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
一般是由单位通知家属,派家属代表领取抚恤金。家属和其他直系亲属商量处理分配事宜,分配进行不下去,有矛盾冲突无法解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出面协调处理分配。法院一般是按照均等平分分配,但也是考虑死亡家属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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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你好关于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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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一方死亡房产怎样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相当于生活费,因而死亡抚恤金是基于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所以带有抚慰其家属,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性质。
1、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夫妻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而死亡抚恤金则是死者死亡之后所获得的补偿,所以死亡抚恤金不是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而是作为在夫或妻一方死亡后的财产性补偿,所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2、死亡抚恤金有精神抚慰性质。死亡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所以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国家发放这些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劳动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
3、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其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继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时,遗产也因此在死者死亡时由其生前合法取得且实际存在的财产转化成了可供合法继承人继承的遗产。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4、死亡抚恤金死者不能遗嘱分配。死亡抚恤金的发放后,其如何分配不体现死者的意志,而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前述遗产的定义中,可知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既然死亡抚恤金不是遗产,死者当然不能再去世之前加以分配。死亡抚恤金是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相当于生活费,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性质。如果根据死者的意志为转移,就改变了死亡抚恤金的性质和国家发放死亡抚恤金的初衷。对死亡抚恤金如何分割,对此我国的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近亲属主要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死亡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参照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
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死亡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死亡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分配,现行法律无明确具体的规定,所以应当按照已有的相关法律的立法意图,并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分配的范围和方法,鼓励生活条件优越的人少分或不分,更多地扶持贫困或生活条件差的人,从而能合法合理的分配好,更能使中华民族得传统美德得到弘扬。
因你继父与你母亲结婚20年,结婚时双方子女均已结婚生子,所以你母亲这边的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你继父的抚恤金的。有资格继承你继父抚恤金的人有:你母亲、你继父的父母和你继父的亲生子女。继承数额一般来说是均等,最好家里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由依法判决。
母亲死亡, 哥哥的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你好,都有份,但是不是平分,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分配原则
2.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2.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予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分割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自然也就不能继承。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继承法》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合理分配。
主体确定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主体。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采纳了继承丧失说理论,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所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财产收入的减少而应受到的补偿,因此,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是间接受害人,即死者近亲属。
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有明确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条明确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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