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是不是允许分包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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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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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市政工程是不是允许分包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市政工程是不是允许分包

一、市政工程是不是允许分包

市政工程除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二、建设工程分包是不是合法

建设工程分包不一定是合法的,要看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符合以下条件是合法的,否则违法

一、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

二、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

三、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四、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劳务工程允许分包吗

劳务工程是不是允许分包,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是可以分包的。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市政工程是不是允许分包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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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市政工程是否允许分包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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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允许垫资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是否允许垫资
一、什么是垫资
垫资,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资金情况,工程项目对外付款大于项目已收款或者应收款合计所形成的代垫支出的资金。或者是生产经营当中所需的款项。
二、建设工程是否允许垫资
垫资承包施工,是长期以来在中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存在的一种承包方式,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工程建设中是允许垫资的。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三、工程垫资的风险
1、为垫资而融资的风险
承包商用于垫资的资金中,一部分可能是自有资金,另一部分通常是通过贷款而来。贷款就得承担利息,如果逾期不能还贷,还要承担逾期罚息;而利息、罚息本身就加大了施工企业的负担。如果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家的金融政策有较大的调整,如大幅度地提高银行贷款利率,则承包人的银行利息及逾期罚息还会加大,从而构成较大的风险。
2、赊欠材料、设备款的风险
在垫资施工的情况下,承包商为了能够加快工期进度、或者在至少不延误工期的同时,尽量减少资金投入,常常会通过赊欠材料、设备款的做法来节省前期开支。如此,不但有时会难以保证所购置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而且购买价格亦会与支付现金时有所不同,甚至有时还会出现被追讨材料、设备购置费的诉讼风险。
3、发包人故意拖欠工程价款而带来的风险
有时建设单位本身有足够的支付能力,甚至在垫资施工的建设工程已经产生效益(如部分商品房已出售、出租)的情况下,也拒不支付工程款项。承包商碍于已垫付巨额款项,欲停工追债又怕关系搞僵致工程款项更加难讨,从而陷入骑虎难下、投鼠忌器的尴尬境地。特别是,如果建设工程建成之后施工人仍未能收回工程款,会面对银行、材料商、设备商、施工工人及其他债权人的强大压力。为了解决债务的困扰,施工单位有时不得不违心满足建设单位的若干不合理的要求。
4、因建设单位经营不善所带来的风险
即便是经营状况好的建设单位,一般也是先考虑再次进行项目开发的用款,而对拖欠的工程款采取尽量回避、拖延的态度;如果一旦经营、销售不顺,更会以各种借口拒付、拖欠或克扣工程款项,从而给承包商带来巨大风险。
5、因劳务费纠纷所带来的风险
一般地说,承包商拖欠劳务费的现象比较多见,短期的拖欠也能够被劳务人员理解与接受。但如果承包商因种种原因长期无力支付劳务费用,那么面临停工、追讨、涉诉的风险也是很现实的。
6、市场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在垫资施工的情况下,承包商赊欠材料、设备购置费、拖欠人工费的做法已属常见现象。但如果市场行情在一定的时期内有较大的变化,如材料、设备购置费或人工工资有较大的上涨,就会为承包商带来很大的额外负担。
7、建设单位转让建设工程项目所带来的风险
如果在承包商垫资施工到一定程度甚至完工,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或者竣工后的建设工程转让与他人后,仍拒不支付工程款,而承包商也未能够提前做好预防或财产保全等工作,则承包商的利益也会面临付诸东流的危险。
8、承包人因垫资过多而无力继续施工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如果承包商由于签约前考虑不周或评审不足,轻视了特定工程中垫资施工的难度,也许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因垫资过多而无力继续施工的窘境。此时,承包商就面临既要筹集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又要面对因自身违约需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风险。
9、因垫资施工造成资金困难而采取违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
承包商有时因施工过程中垫资过多,面临的来自材料商、设备商、施工工人、贷款银行的压力越来越大,又不敢擅自停工,于是有的承包商可能会采取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或干脆将工程进行整体转包的方式来转嫁风险。殊不知,如此做法更有可能将自己置入更大的风险境地。譬如,可能会因偷工减料而出现工程质量纠纷;可能会被主张与转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
10、因垫资而引起的其他问题所带来的风险
(1)如在垫资资金后,承包商或建设单位因其他原因出现歇业、停产、破产或被撤销等情形,而已付资金短时间内又难以收回,因此造成损失;
(2)因某一工程垫资太多,致使不能同时展开其他工程,从而因丧失商业机会而受到损失;
(3)因垫资引起的某一风险情形而涉诉,但诉讼期间过长甚至出乎意料地拖延,致使相关损失不断扩大,或因此而影响施工而致停工,由此带来巨大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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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市政工程是否允许分包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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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不允许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两个人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生儿育女,非常不容易,这些都是通过双方的努力才得来的家庭,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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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允许分包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市政工程允许分包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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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谁清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范围
(一)市政和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
1、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规定;
2、符合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及其它规划要求;
3、符合相关相关部门的要求。
(二)施工图规划复核阶段
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含附图),其他的应取得《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
2、符合《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函》及其附图的要求;
3、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建设工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该建筑项目拆迁范围内的全部应拆迁建筑物已拆除,应拆除而未拆除建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已注销;
4、市政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单位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
二、申请材料
(一)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1、《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原件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
3、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4、彩色渲染图和工程模型(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的重要项目,各2份)。
(二)施工图规划复核阶段
1、《建设项目规划报建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原件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
3、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取得《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其附图;
4、市政工程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5、初步设计审查批准文件及其附图(限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复印件1份,核原件);
6、该建设项目放线测量合同和跟踪测量合同(复印件1份,核原件);
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1份)。《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可在县行批中心规划局分厅(以下简称规划局分厅)窗口领取或在网上免费下载。
三、受理机关县规划局
四、办理程序
(一)方案审查阶段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按照公示的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办理要求,规划局分厅办件窗口送交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登录申请材料;履行交接手续,将材料转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

3)科室经办人验核申请材料,提交科室作出受理、不予受理、补充材料的决定,交由规划局分厅办件窗口通知申请人。
2、审查与决定同意受理的,按审签程序办理《建筑及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审查意见通知书》)及附图或《审查复函》,由规划局分厅办件窗口通知申请人。
(二)施工图规划复核阶段
1、复核材料的接收申请人按窗口公示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规划复核的办理要求向规划局分厅办件窗口送交建筑工程施工图复核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登录材料,履行交接手续,转交科室经办人。(
2)复核经办人验核材料后,对照《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及其附件、附图,复核建筑工程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的内容,按审签程序办理《建筑工程放线通知单》(以下简称《放线通知单》)及其附图或《审查复函》,由规划局分厅办件窗口内通知申请人。
(三)验线
1、申请人按《放线通知单》的要求,通知测绘单位实地放线后,将《建设工程放线报告》(以下简称《放线报告》)及其附图送交规划局分厅办件窗口,窗口在收件后交科室经办人。
2、申请人在建筑工程验线前,应当按规定拆除的建(构)筑物。对需要临时保留使用的应拆建(构)筑物,在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之后,可以申请临时使用(但必须在申请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前予以拆除)。(
3)经办人会同建设项目跟踪管理联系人对放线情况进行验核、对应拆除建(构)筑物是否按规定拆除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核、检查无误的,按审签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或《审查复函》,签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公布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设计总平面图应在签发后即予公布。
五、办理期限1.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补充材料的决定,由规划局分厅接件窗口通知申请人,并核发《受理复函》或《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补正材料的复函》或《不予受理复函》。核发《受理复函》的,自签发之日起即为受理;核发《不予受理复函》的,自签发之日起即为该项申请办结。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2、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自同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由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5个工作日。
3、市政工程施工图规划复核在接收复核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发出《放线通知单》或《审查复函》。
4、验线在收到《放线报告》及其附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5、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验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或《审查复函》的审签。不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由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告知理由。在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决定前,需由我局的上级机关审批(审查),需放线、验线、需听证(或公开征询意见),需中介机构评估(含规划调整),县规划委员会审议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六、效力及时效(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要求进行建设。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之日起1年内未进行建设,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未经批准延期的,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失效。需要延期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批准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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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允许退伍军人买断工龄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政府允许退伍军人买断工龄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政府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但是一般是不允许的。按照目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买断工龄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扩展资料:买断工龄”是指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买断工龄是违法的。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政府允许退伍军人买断工龄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政府允许退伍军人买断工龄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政府没有相关文件规定,但是一般是不允许的。按照目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买断工龄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扩展资料:买断工龄”是指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买断工龄是违法的。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政府不允许用棺材是怎么回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按照国家民政部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rrr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民政部门备案。rrr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rrr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rrr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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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是否允许转包
不允许。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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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患包含什么疾病法律不允许结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患包含什么疾病法律不允许结婚问题解答如下,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
1、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念珠菌病、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智力障碍者),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包括什么不允许登记结婚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包括什么不允许登记结婚的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不是男女双方申请的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言下之意,结婚登记只可以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申请,一男娶两女,一女嫁两男,两男,两女,都是不允许进行结婚登记的。就是说,重婚、同性之间的结婚是被禁止的。
二、已经结婚的人不得再次办理结婚登记
一夫一妻是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是在我国婚姻登记状况上是未婚的,已经进行过结婚登记,和其他人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不允许再次申请结婚登记。再婚必须是在前段婚姻关系依法终止以后,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或者的生效裁判文书。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是会触犯重婚罪的。
三、近亲不得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就是说,近亲不婚。这样是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对后代的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可能会破坏我国的伦理制度。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近亲之间不存在生育的可能应当准许结婚。同时,没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应当不受此限。
四、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遗传性疾病。在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易昂的结婚的疾病,婚后仍未痊愈的,应当认为婚姻无效。但是现在婚前强制医疗被取消了,可能会难以保证。
五、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得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的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鼓励提倡晚婚晚育。结婚登记须达到法定婚龄,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未达法定婚龄就是绝对不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并且必须拒绝为其登记。而晚婚晚育只是提倡,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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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路是否允许强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政府修路是否允许强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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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
(四)项、第
(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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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哪些不允许登记结婚的条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是男女双方申请的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言下之意,结婚登记只可以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申请,一男娶两女,一女嫁两男,两男,两女,都是不允许进行结婚登记的。就是说,重婚、同性之间的结婚是被禁止的。
二、已经结婚的人不得再次办理结婚登记
一夫一妻是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是在我国婚姻登记状况上是未婚的,已经进行过结婚登记,和其他人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不允许再次申请结婚登记。再婚必须是在前段婚姻关系依法终止以后,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或者的生效裁判文书。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是会触犯重婚罪的。
三、近亲不得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就是说,近亲不婚。这样是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对后代的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可能会破坏我国的伦理制度。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近亲之间不存在生育的可能应当准许结婚。同时,没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应当不受此限。
四、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遗传性疾病。在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易昂的结婚的疾病,婚后仍未痊愈的,应当认为婚姻无效。但是现在婚前强制医疗被取消了,可能会难以保证。
五、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得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的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鼓励提倡晚婚晚育。结婚登记须达到法定婚龄,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未达法定婚龄就是绝对不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并且必须拒绝为其登记。而晚婚晚育只是提倡,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患包括什么疾病法律不允许结婚
[律师回复] 对于患包括什么疾病法律不允许结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
1、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念珠菌病、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智力障碍者),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包括哪些不允许登记结婚的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是男女双方申请的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结婚登记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言下之意,结婚登记只可以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申请,一男娶两女,一女嫁两男,两男,两女,都是不允许进行结婚登记的。就是说,重婚、同性之间的结婚是被禁止的。
二、已经结婚的人不得再次办理结婚登记
一夫一妻是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是在我国婚姻登记状况上是未婚的,已经进行过结婚登记,和其他人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不允许再次申请结婚登记。再婚必须是在前段婚姻关系依法终止以后,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离婚证、或者的生效裁判文书。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是会触犯重婚罪的。
三、近亲不得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就是说,近亲不婚。这样是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对后代的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同时可能会破坏我国的伦理制度。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近亲之间不存在生育的可能应当准许结婚。同时,没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应当不受此限。
四、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遗传性疾病。在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易昂的结婚的疾病,婚后仍未痊愈的,应当认为婚姻无效。但是现在婚前强制医疗被取消了,可能会难以保证。
五、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得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的最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鼓励提倡晚婚晚育。结婚登记须达到法定婚龄,是强制性的法律规定,未达法定婚龄就是绝对不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有权,并且必须拒绝为其登记。而晚婚晚育只是提倡,不具有法律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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